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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08: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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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江苏建筑业三级资质延期的相关政策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延续时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报材料清单表》(附件 3...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延续时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报材料清单表》(附件 3)。、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由江苏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国发〔2021〕7 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取得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
线上办理:企业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企业服务类”,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办理;或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综合旗舰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旗舰店”,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证书换领:办理证书换领前,请企业仔细阅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中,公开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4〕108 号)文件内容。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综合服务平台后,在企业端的右侧界面点击需换领的资质类型模块(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根据文件要求和企业实际,准确选择需要换领的具体资质名称。
需符合新申请二级资质要求(除技术负责人业绩),即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指标满足二级。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 号),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企业注册资本、技术装备、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企业注册资本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
省、市级许可的资质证书延续工作预计于 2024 年上半年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企业提前登录综合服务平台检查、维护企业相关信息,避免影响资质延续业务办理,届时企业须就资质证书上的除部批省管和省批试点下放资质以外的所有资质,按照各类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 号)要求,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延续时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申报材料清单表》(附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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