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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0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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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成都施工许可证备案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成都市建筑工程三段式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合并申请地下室及地上工程)中提到的并联事项包括质监备案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府发〔 2020 〕 6 号)要求,推进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行政事项。
该事项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工作也有相关通知。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也有相关规定。
变更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原则上建设单位应在人员实际变更发生 5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其他变更事项建设单位应在实际变更发生 15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实施细则(试行)》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 竣工验收阶段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有相关内容。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向发包人交付合格的建筑产品,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交付从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实包括两个方面: 建议:以上东莞的规定值得参考,在施工单位不配合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相关参建单位履行竣工验收义务。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工作的通知中有相关流程规定。
按照《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府发〔 2020 〕 6 号)要求,推进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行政事项,其中涉及流程相关内容。
《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成都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自审承诺书》《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 通过“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获取。
该事项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号)第四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涉及流程相关内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涉及流程相关内容。
建设单位一次性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提出 项目核准或可行性研究审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其他专项审批申请,提交要件资料,要件齐全的窗口当即受理,综合窗口通过审批平台按照项目类型和申请事项,将要件资料分发至发改、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文广旅、国安、人防等行政许可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运用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施工许可要素变更的实际,包括管理权限、变更类型、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提出相关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运用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施工许可要素变更的实际,包括管理权限、变更类型、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也有相关规定。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实施细则(试行)》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 竣工验收阶段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有相关注意事项。
成都市建筑工程三段式施工许可办事指南(合并申请地下室及地上工程)中提到适用范围等注意事项。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建建设工程规划(土地)核实、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国家安全事项验收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工作的通知相关案例。
为实现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了《关于部分项目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的实施办法》,规定了适用项目、必要条件、审批流程、时限要求等。该办法适用于带方案出让土地、社会投资小型仓储、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等项目。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了施工许可证查询服务的相关案例。
根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的相关案例。
成都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同步在线提交质量监督备案材料,申报材料减少15%,办理时限压减25%。“以往都是先许可再备案,现在不仅并联办理、减材料减时间,还少跑好多路,真是太方便了。”这得益于四川省成都市推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联审联备”制度。依托该制度,成都市仅2023年就为相关市场主体节省申报材料3200余份,压减时间近1600天。
锦江区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报建指南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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