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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08: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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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工程资料的定 范围建筑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样、图表、计算...
建筑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从项目的提出、筹备、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样、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各种形式的信息总和,简称为工程资料。它是城建档案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要条件。工程资料也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技术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工程竣工后,参建的各方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建筑工程资料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例如开始组织施工前,要有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概况及特点、工程项目施工安排的指导思想及施工阶段划分、施工布置、施工顺序和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用量、施工机械、材料、半成品及予制构件需用量等内容 。
从事建筑工程资料相关工作往往与建筑企业资质相关联。企业若要进行建筑工程相关活动,需要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2号发布,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不同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资质也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企业资质标准,大幅精简审批条件,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但仍有基本的标准需要满足。并且,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
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资料由于工程本身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同,所需的资质存在差异。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关工程资料
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较高级别资质对应的工程往往规模宏大、技术复杂、涉及面广。例如大型的城市地标性建筑、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这些工程的资料管理需要具备对应高等级资质企业来承担,这类企业在人员配备、技术实力、管理经验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比如,在人员方面,可能要求更多数量和更高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装备上,要有先进的工程测量、检测设备等。这些企业所负责的工程资料内容涵盖从项目的整体规划、各专业工程的详细设计到大规模施工组织管理等全方位的信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要求极高,并且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二、专业承包资质相关工程资料
36种施工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涵盖了诸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不同专业领域。不同专业的工程资料特点与该专业的技术要求紧密相关。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为例,工程资料中关于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内容需要重点体现。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相对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规模和业务范围上相对较小、较专。这些企业在资料管理方面更侧重于本专业领域内的技术资料,如某一专业的施工图纸细化、特殊工艺的技术交底、专业设备的调试记录等。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不同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不同等级,低等级资质企业可承担的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有限,相应的工程资料的复杂程度和要求也会稍低,但同样需要满足相关专业领域的规范要求。
三、施工劳务资质相关工程资料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主要涉及劳务作业方面的内容。这类企业负责的工程资料相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来说较为简单,重点在于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劳务作业的考勤记录、劳务工作量的统计等方面。虽然内容相对简单,但也是建筑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工程成本核算、劳务纠纷处理等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在一些小型建筑工程中,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出勤记录对于工程进度款中劳务费用的结算就有着直接的依据作用 。
一、明确资质申请类型
、能力和发展规划确定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型,是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还是专业作业资质。例如,如果企业具备承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能力,可考虑申请施工综合资质;如果在某个专业领域有专长,如建筑幕墙工程方面,则可申请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二、满足基本条件要求
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是申请资质的前提条件。这确保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身份,在市场监管体系中有合法的登记注册信息。
人员配备达标:不同资质类型对人员要求不同。以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例,需要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有工程业绩。企业需要招聘或调配符合要求的各类人员,包括建造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资金及技术装备满足要求:虽然现在的资质标准大幅精简了对企业资金、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但仍有基本的门槛。企业需要确保自身的资金实力能够满足工程开展的基本需求,同时拥有开展相应建筑工程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如施工机械、测量设备等。
三、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基本信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这些材料能够反映企业的基本状况、治理结构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如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各类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用于证明企业人员的资质和与企业的雇佣关系。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有要求):如果资质申请对工程业绩有要求,企业需要提供已完成的相关工程业绩证明,如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以证明企业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能力。
技术装备清单及证明材料:列出企业拥有的技术装备清单,并提供购买发票、设备检测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企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技术条件。
四、按照规定程序申请
确定申请受理部门:根据资质类型,确定是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是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例如,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等部分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则按照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企业申请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各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布有关审批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提交给相应的受理部门。受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等。
审核与审批:受理部门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多方面的审核,包括对企业基本条件、人员资质、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的审查。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进行实地考察、向相关单位或人员核实情况等。经过审核后,如果企业符合资质要求,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五、资质证书的领取与后续管理
领取资质证书:审核通过后,企业按照规定的方式领取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企业具备相应建筑工程资质的法定证明文件,企业应妥善保管。
资质的后续管理:企业获得资质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的维护和管理。这包括遵守资质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定期进行资质的年检或复审(根据不同地区和资质类型的要求);在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业绩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等。如果企业在资质使用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资质被暂扣、降级、吊销等处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
违规提供建筑工程资料会带来多方面的严重后果。
一、行政处罚方面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认定查处旨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违规提供建筑工程资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有权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例如,如果企业故意提供虚假的工程资料以达到通过验收或获取不当利益的目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罚款金额将依据具体的违规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这两个文件。违规提供建筑工程资料一旦被认定,相关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程度、后果影响大小,依据这些文件中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裁量。这意味着,处罚力度将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能面临较重的处罚。
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影响处罚:建筑工程资料是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的必要条件。违规提供资料可能掩盖工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一旦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违规提供资料的企业将承担更严重的责任。例如,如果因为虚假资料导致工程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生坍塌等严重事故,企业除了面临工程本身的修复、赔偿责任外,还将受到建设主管部门严厉的行政处罚,包括企业资质的降级、吊销等,这将直接影响企业在建筑市场的生存和发展。
二、民事责任方面
对建设单位的责任:如果违规提供建筑工程资料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如误导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导致建设单位在后续使用、改建、扩建等过程中产生额外的费用或损失,建设单位有权向提供违规资料的企业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例如,由于虚假的工程质量资料,建设单位在工程保修期过后以为工程质量可靠而未进行必要的维护,结果出现质量问题,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可能需要承担修复费用以及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建设单位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对其他参建单位的责任:在建筑工程中,各个参建单位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违规提供工程资料可能对其他参建单位造成损害,如设计单位根据虚假的施工资料进行后续设计工作,可能导致设计失误,从而引发设计单位与提供违规资料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施工单位可能需要对设计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设计费用的增加、设计方案修改带来的损失等。
对使用者的责任:工程最终是为使用者服务的,如果因为违规提供工程资料导致工程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受到威胁。一旦使用者因此遭受损失,他们有权向相关责任方索赔,其中违规提供工程资料的企业将难辞其咎,可能需要承担使用者的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民事责任。
三、行业声誉和市场信誉受损
行业声誉影响:建筑行业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违规提供建筑工程资料违背了行业的基本诚信原则。这种行为一旦被曝光,将对企业在整个建筑行业内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其他企业可能会对违规企业产生不信任感,在合作机会、行业交流等方面对其进行排斥,影响企业在行业内的正常发展。
市场信誉受损:在建筑市场中,信誉是企业获取业务的重要因素。建设单位在选择参建企业时,往往会考察企业的信誉状况。违规提供工程资料的企业被发现后,其市场信誉将大打折扣,在未来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信誉问题而失去中标机会,导致企业业务量减少,市场份额萎缩,长期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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