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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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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模板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关键部分: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
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通常包含以下关键部分:
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注册登记号、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以明确合同主体。
代加工项目:明确委托加工的产品名称、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等,如有后期的变动,应约定按照加工订单执行。
加工质量:规定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明确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和处理方式。例如,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给予相应补偿;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承担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确定商标、标识、外包装等设计图案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责任和质量要求。
产品交付与验收:约定产品的交付地点、方式、交货时间的变动处理,以及验收的依据、流程和异议处理方式。
结算方式:明确预付款和剩余款项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乙方出具税务发票的时间。
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应按时提供加工要求,有权监督和验收;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遵守保密义务等。
保密:双方对涉及的技术资料、商业秘密等进行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或使用。
不可抗力: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处理方式和责任豁免等进行约定。
食品代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经过充分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其加工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项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
|---|---|---|---|---|
|示例产品 1|具体数量 1|款式 1|标准 1|详细质量要求 1|
|示例产品 2|具体数量 2|款式 2|标准 2|详细质量要求 2|
(二)后期如有增加或减少等变化,按照加工订单执行。
第二条 加工质量
(一)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二)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三)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具体百分比]%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四)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五)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六)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三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一)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二)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三)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四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一)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二)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三)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四)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五)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六)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具体天数]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结算方式
(一)在每批订单下达之后的[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该批订单总价的[具体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待全部完工后的[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剩余款项。
(二)付款方式:甲方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式付款:
现金;
支票;
汇票。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具体开户行名称]
账户名称:[具体账户名称]
账号:[具体账号]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全部款项的[具体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二)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四)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二)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三)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五)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七)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乙方不得擅自销售。
第八条 保密
(一)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四)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五)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签订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时,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明确双方责任:委托方是法律意义上的食品生产者,负责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对外销售,并对食品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加工食品按照合同(协议)约定进行验收,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资质审查: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应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委托方需要审查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范围是否涵盖委托生产的产品,受托方也需要确认委托方具有合法的销售或生产资质。同时,要注意双方资质的有效期,避免超期导致的法律风险。
质量标准与验收:协议中应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等。同时,要规定详细的验收流程和标准,以及对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归属。
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产品的商标、包装设计等知识产权,要明确其归属,并规定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法律法规遵循:协议的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风险承担:明确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风险的承担方式。
例如,在实际情况中,曾有企业因委托方不具备该产品的销售或者生产资质,或者受托方不具备该产品的生产资质,而导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因此,在签订协议前,务必对双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以下为您介绍一些成功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案例:
案例一:某知名食品品牌委托一家具有丰富生产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加工厂进行产品代加工。在协议中,明确了委托方对产品的设计、配方和质量标准的要求,受托方严格按照这些要求进行生产。同时,双方在质量监控、原材料采购、包装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在合作过程中,双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最终产品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口碑。
案例二:一家新兴的食品企业与一家拥有先进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工厂签订代加工协议。委托方充分发挥其市场调研和品牌推广的优势,受托方则凭借其专业的生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检验、物流配送等环节达成明确共识,使得合作顺利进行,产品迅速占领市场份额。
这些成功案例的共同点在于:双方在签订协议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认识;协议条款详细、全面,涵盖了生产、质量、销售、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能够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及时解决问题,共同推动产品的成功上市和销售。
关于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主要的法律规定包括: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食品委托生产的双方责任、质量安全要求等进行了规定。委托方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于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标注有相应要求。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如《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进一步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签订协议时应关注最新的法律规定。
要签订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授权代加工协议,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
明确需求:委托方应清楚自己的产品要求,包括品种、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设计等。
选择合适的受托方:对受托方的生产能力、资质、信誉等进行全面考察。
协议起草:
包含必备条款:如双方基本信息、代加工项目、质量标准、交付与验收、结算方式、权利义务、保密条款、不可抗力等。
明确责任:清晰界定委托方和受托方在生产、质量、销售等方面的责任。
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
协商与修改:
双方就协议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对有争议或不明确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
可以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签订与备案:
协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保存好协议原件及相关文件,以备日后可能的纠纷处理和监管检查。
在签订过程中,要保持谨慎和细致,确保协议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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