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12 08:53:06
1464
内容摘要: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的申请条件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的申请条件因地区政策差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条件:举办者资格:举...
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的申请条件因地区政策差异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条件:
举办者资格:举办者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校长资质:拟任非学历教育机构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 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验。
办学经费: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其中 20 万元为风险资金)。
办学场地:
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租赁期一般为 3 年以上。
层高方面,早教、幼教在 3 层及 3 层以下,其他项目需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土地性质一般为综合或办公。
关于场地面积,不同城市有不同要求,例如苏州不少于 500 平,南京不少于 400 平,西安、天津、成都、杭州、武汉、徐州不少于 300 平。没有明确办学面积规定的城市,也相应作出了一些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培训场所总建筑面积的 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 3 平方米。
教学设备:举办计算机专业培训应具有不少于 40 台的较新型号计算机;举办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培训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和场所;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
办学章程与计划: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或方案。
财务人员:有 2 名以上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
教师队伍:有一定数量与开办专业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
行政管理人员:2 名以上专职行政管理人员。
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的审批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性质:在申请办学资质前,先确定培训学校性质为非营利性。
确认指标:
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再去街道办盖章。
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
确定场地:
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
租赁期 3 年以上。
层高、土地性质、场地面积等符合要求。
注意场地租赁时土地使用性质,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质为教育培训;其中综合用地有些地方需要到国土资源部补交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费,按每平方按年收。房屋本身构造、临近场地使用情况等都会对审核有影响,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
预核准:场地 OK 后,办理名称预核准申请,递交相关文件,正式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筹备审批申请表。
消防许可证:办学消防许可证不等于场地原本消防许可证,是专门的办学消防许可证。消防备案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计委等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1:500 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等。
资料办理和提交:
公司资质可以自己去办或找企业代办,建议找企业代办,企业常年和相关部门打交道,熟悉流程。
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申请的经营范围要含有培训等业务。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等。
验资报告:将注册资金打入指定的账户,找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注意每年年检的时候,要确保账户内有足量的注册资金。有的地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办学许可证: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对于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审批通过,颁发《办学许可证》,没审批通过的,书面告知原因。全程下来,预计 3 - 6 个月。等待审批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办学。
与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该条例对民办学校的设立、组织与活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教育的相关方面进行了规范。
以下是一些关于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的案例分析:
在一个案例中,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但未经法定程序报机关核准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一方认为合同有效,因为民办学校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标的不仅是办学许可证等证件,还包括生源、师资、市场声誉等无形资产,且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按约定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则认为合同无效,因为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最终认为该合同为有效合同,理由包括民办教育事业虽属公益性事业,但相关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民办学校经营权转让;相关强制性规定属管理性强制规定,且属公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价格系协商一致的结果;认定合同无效不利于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成本。
非盈利性办学资质的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府监管:关键在于强化对财务收支和财产的有效监管。政府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管包括财务监管和业务监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提出健全民办学校全程日常监管机制,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禁止分配”执行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不得改变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性质,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办学收益。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签订协议的监管,并按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
社会监管:核心在于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专业监管。社会监管是非营利性法人运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审批机关及时公开民办学校举办者情况、办学条件等审批信息。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的信息公示清单,监督民办学校定期向社会公开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有关信息。加大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对影响民办学校发展,关系师生和公众利益的重大财务信息及时进行公布。鉴于教育行业的专业属性和教育质量的难以立约性,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监管,应该更多采用基于标准和规则的专业监管方式。
内部监督:重点在于完善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和治理结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在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组织运行机制方面作出实质性规范和约束性规定。力图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的制衡机构或机制,并确保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开放性,从校内方面保证办学的公益性。
上一篇:非企业办学许可证转让
下一篇:非银行支付机构资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