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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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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营业场所消防许可证办理流程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提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 (附件 2)文本,告知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可以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具备许可条件的承诺,并提交营业执照、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理及许可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依法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办理营业场所消防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报表
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应当提交《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式样, 范例)。
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应当提交《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式样, 范例)。申请人应按照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营业执照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其他材料
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办理营业场所消防许可证的条件包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五条、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场所所在建筑应当为合法建筑,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
在办理营业场所消防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与营业场所消防许可证办理相关的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五条、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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