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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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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口培训学校资质办理的基本要求要办理海口培训学校资质,以下是一些基本要求:举办者条件: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要办理海口培训学校资质,以下是一些基本要求:
举办者条件: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
名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可能引发歧义的或者其他可能误导公众的文字,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不得设有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名称的行政区划、行业表述应当与机构办学所在地、办学类别及主要业务相符合,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一般表述为:“XX(行政区划)XX(字号)XX(学科门类或办学特色)培训学校(或中心)”;营利性培训机构一般表述为:“XX(行政区划)XX(字号)XX(学科门类或办学特色)培训学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实施前已进行了法人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其名称未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可以继续沿用,但严重不符合本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章程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办学地点、法人属性;举办者的权利义务,以及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培训宗旨、业务范围、发展定位、规模、形式等;注册资金以及资产的、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党组织的设置及建设,以及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程序;法定代表人;自行终止的事由,剩余资产处置的办法与程序;章程修改程序。校外培训机构章程应向社会公示,修改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完成修改后,报审批机关备案。
组织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设置必要的组织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应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建立以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为主要负责人的执行机构,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规章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并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并符合相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担任,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校外培训机构需配备专职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行政负责人(校长、主任)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故意犯罪记录或者教育领域不良从业记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配置具有会计行业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
教师队伍: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聘任的专兼职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资质。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外籍教师的,还应当符合外籍人员在华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经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经费。国家的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借款、接受的捐赠财产,不属于举办者的举办出资。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其中,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开办资金;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照公司法人相关法律法规,在出资者承诺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注册资金。
场所设施: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要求。场所固定并符合安全条件,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4年。
为规范海口培训学校资质办理,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依据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发布第 48 号公告,决定停止实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海南省成为全国唯一停止实施“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的省份。
海口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一封信,提醒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寒假期间持续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共同维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强调开展办学要依法,如持证办学等。
不同类型的培训学校在资质办理条件上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性质不同,办学资质区别如下(各地区具体要求不同,仅以北京为例):营利性机构需要《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机构需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由于培训机构一般都是营利性机构,因此这里会着重讲营利性机构的证件办理。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从硬件、人员等核心条件来看,不同类型机构的申报难度差别较大。以上海为例,目前申办难度最高的是幼儿园,然后是学科辅导机构,相对而言素质教育培训机构的申办难度较低。
海口培训学校资质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大致如下:
确认办学指标:有些地区的办学指标是限额的,确认是否还有指标;有指标的情况下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然后去街道办盖章,与教育局相关人员现场看场地,通过场地初审再进行下一步。
寻找场地:要找到符合安全条件、固定且不拥挤易疏散的场所,同时要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 4 年。
前置审批: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
办理相关证件:
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
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以下是一些关于海口培训学校资质办理的相关案例:
海口哈罗学校因无法通过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举办国际高中课程,九年级学生必须通过参加中考后才能升入本校高中部,该校目前正在申请普通高中许可。
海口明文大知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举办学科类培训的行为,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依法作出责令停止招生的处罚。
在海口培训学校资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预收费管理问题:培训机构预收学员培训费的,须采用银行托管模式开展资金监管,并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将必要的交易信息提供至托管银行。托管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实行银行托管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应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进行监管。
退费纠纷问题:学员与培训机构发生退费纠纷的,培训机构不得以资金监管或学员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为由,拒绝学员的合理诉求。学员与机构因收退费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注意事项:应了解本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本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举办人应到住所地所在的县级市、县、市辖区的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登记成立后 15 个工作日内应向属地人力资 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设立情况。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由市县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除外)。新成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在登记部门完成注册登记 15 日内,应向向人力资 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机构基本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机构住所地、教学点地址、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形式等)和机构的章程等设立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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