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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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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无办学许可证办学的相关处罚规定无办学许可证办学一经查实,处罚金额通常是违法所得的1-5倍。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然人...
无办学许可证办学一经查实,处罚金额通常是违法所得的1-5倍。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这些条件包括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
以下是一些无办学许可证办学的处罚案例:
2021年7月,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江东街道侯儿小区单元楼内发现一家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现场有5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正在对29名学生进行培训。执法人员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监督其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依法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一是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三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 万元的罚款。
2021年8月,根据群众举报,经当地纪委监委调查发现:仪征市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某,在其丈夫陈集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糜某的帮助下,组织22名学生在陈集中学教师宿舍内补课。负责监管工作的陈集镇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卞某接到群众反映后,不仅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反而向糜某通风报信,糜某、朱某提前将学生转移到租用教室继续补课。8月9日,仪征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卞某、糜某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组织查处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陈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某给予诫勉。仪征市教育局依法对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作出停止办学的处理。
例如,在一些地区,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能不予处罚,但会进行教育;而在另一些地区,可能会直接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处罚的原则和依据是相似的,但在具体的处罚力度和方式上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有所不同。
要避免无办学许可证办学的处罚,明确办学的资质要求和审批流程。在筹备办学之前,应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应的场地、师资、教学计划等,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等待审批通过后再开展办学活动。同时,要定期自查自纠,确保办学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还应关注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办学策略和方式,以适应新的要求和规定。
无办学许可证办学处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对于无办学许可证办学行为的处罚标准、程序和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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