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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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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宿州电力资质落户的条件电力资质落户宿州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您实施的电力接入工程应符合宿州市电力专项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电力...
电力资质落户宿州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您实施的电力接入工程应符合宿州市电力专项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电力接入工程的施工长度、现场条件等,分别适用不同的办理机制。
对于低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范围为计量箱至公共管网连接处的电力工程;高压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范围为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至公共电网连接处的电力工程。实际操作中建筑区划红线以用地红线为准。
宿州电力资质落户的流程如下:
国家能源局根据相关法规和规章,修订完善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流程、服务和监督与评价的规范,并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印发给各派出机构。本文件适用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宿州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根据相关通知和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方案。
宿州市城区范围内由供电公司建设或受托承建的 10 千伏及以下电力客户接入工程,开挖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小于 100 米的市政接入电力工程,免除企业占掘路、占绿、占破路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低压小微企业及管线长度 200 米及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不含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实行备案制办理,相关部门在申请受理后全部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占掘路、占绿、占破路审批的事项备案。管线长度大于 200 米、开挖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大于 100 米的电力工程,实行并联审批,由市城管局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并派转,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踏勘、并联审查,一窗出具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全过程在 3 个工作日完成。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提交,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组织审查;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宿州进行电力资质落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宿州市城区范围内由供电公司建设或受托承建的 10 千伏及以下电力客户接入工程,开挖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小于 100 米的市政接入电力工程,免除企业占掘路、占绿、占破路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您实施的电力接入工程应符合宿州市电力专项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严禁城区范围内新建 10 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接入工程(利用既有架空廊道的除外)。
以下是宿州成功的电力资质落户案例:
8 月 7 日,在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建设部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胜广 (埇南)220 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进行土建电气标准化转序验收工作。转序完成后,将为下一步打造高质量示范工程夯实基础。今年以来,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坚持“经济发展电力先行”,全面提升电网的架构布局,政企联动畅通电网建设机制,专业协同提升工程质量,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充足电能支撑。政企联动,打造电网建设“朋友圈”。7 月 19 日,根据萧县自然资 规划局函询回复,宿州萧县黄口-酒店π入孟楼、宿州萧县孟楼-赵庄两条 35 千伏线路的前期可研函调工作接近尾声,工程顺利进入项目核准批复阶段。聚焦地方电力供应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网宿州供电公司认真组织修订“十四五”电网规划。
7 月 24 日,位于埇桥区宿马园区的顺风光电 10 吉瓦高性能电池生产及光伏与风力发电、储能项目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成,该项目总投资约 105 亿元,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 100 亿元以上。不远处 110 千伏博望新建输变电工程也即将投运,届时该项目将从 220 千伏双庆变至 110 千伏博望变输电线路 T 接专线,满足工厂生产需要。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将继续强化电网建设力度,持续提升电网基建工程建设质量和速度,服务好地方经济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下半年,预计将投产 11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4 项,线路长度 公里,变电容量 72 万千伏安。
宿州电力资质落户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
宿州市城区范围内由供电公司建设或受托承建的 10 千伏及以下电力客户接入工程,开挖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小于 100 米的市政接入电力工程,免除企业占掘路、占绿、占破路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低压小微企业及管线长度 200 米及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不含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实行备案制办理,相关部门在申请受理后全部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占掘路、占绿、占破路审批的事项备案。管线长度大于 200 米、开挖城市道路和临时占用绿地长度大于 100 米的电力工程,实行并联审批,由市城管局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并派转,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踏勘、并联审查,一窗出具行政审批办理结果,全过程在 3 个工作日完成。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宿州市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根据相关通知和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方案。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 年第 36 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资质〔2018〕102 号)等。
宿发改能源〔2023〕96 号 关于印发《宿州市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的通知。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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