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的定义
防雷检测资质主要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甲级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可对一类、二类和三类防雷建筑物进行检测。乙级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只能开展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检测。甲级资质意味着更高的检测能力和更广泛的检测范围,能够承担更为复杂和重要的防雷检测任务。
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的申请条件
申请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基本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拥有满足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 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 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
- 用于防雷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 特殊条件:
- 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 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共计19种。
- 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的审批流程
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的审批流程如下:
- 受理机构:申请单位法人登记或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气象主管机构。
- 办理依据: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
- 申请人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
-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在其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在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与防雷、建筑、电子、电气、气象、通信、电力、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 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 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
- 用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专用仪器设备应当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 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除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六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备甲级资质等级要求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 近三年内开展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三百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发事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 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
- 取得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的有效期和续期要求
《防雷检测资质证》有效期为5年。防雷检测甲级资质到期后需要进行延续,具体的延续要求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可能需要在资质到期前一段时间内提交延续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近三年内的检测项目情况、技术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等,以证明仍符合甲级资质的要求。
基础防雷检测甲级资质的监督管理规定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 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