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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09: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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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电动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申请电动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产品要符合...
申请电动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产品要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 3),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产品需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另外,还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对于新建纯电动整车投资项目,所在省份应满足: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汽车企业法人应满足:已建立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纯电动汽车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经历和能力;整车控制系统、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轻量化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车身及底盘制造、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制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拥有纯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并得到授权或确认;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有力,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 5 年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企业近 3 年年均净资产与担保期内新建企业销售的产品金额相适应。项目企业法人股东应满足:股东在项目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股东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主要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股权占比高于三分之一;控股的现有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且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主要法人股东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汽车整车企业为主要法人股东的,其中燃油汽车企业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和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纯电动汽车企业上年度产量达到建设规模;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主要法人股东的,上两个年度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或车用动力电池的配套装车量累计大于 10 万套;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为主要法人股东的,研发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汽车产品,上两个年度累计境内外市场销售并登记注册的数量大于 3 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或 3000 辆纯电动商用车,或上两个年度纯电动汽车产品累计销售额大于 30 亿元。项目应满足:建设内容包括纯电动汽车持续研发能力,在已有研发机构基础上,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提升产品概念设计、试制试装、试验检测和整车运行状态监控等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建设规模,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 10 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 5000 辆;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车用动力电池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纯电动汽车产品质量保障、市场销售、售后服务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项目建成投产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办理电动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流程较为复杂。提交相关材料后,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然后是环境评估,申请人需要进行新能源汽车生产环境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接下来是技术评估,新能源汽车生产需要有相关技术支持,需要对申请人的技术实力进行评估,确保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经过以上步骤的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会审批并颁发新能源汽车生产许可证。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申请人在新能源汽车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符合法律要求。申请人必须制定并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质量控制方案,确保生产的电动车符合质量要求。
办理时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电动车生产许可申请表》、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需获取“双资质”。汽车想要上市销售,必须经过工信部对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公告后方可上市销售。而获得工信部的上市销售许可的前提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满足生产准入“双资质”。
发改委“投资准入”主要是对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中的“投资建设”环节进行监管,简单来说就是对造车第一步“投资建厂”进行项目备案。按照发改委最新政策要求,2019 年 1 月 10 日后,汽车投资企业生产项目的管理由审核制变更为备案制,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变更为省级发改委备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的有关内容,并在施行前向社会公布。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 44 号公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电动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的审批部门主要是发改委和工信部。发改委“投资准入”主要是对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中的“投资建设”环节进行监管,对造车第一步“投资建厂”进行项目备案。2019 年 1 月 10 日后,汽车投资企业生产项目的管理由审核制变更为备案制,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变更为省级发改委备案。
工信部是道路机动车辆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及产品准入”。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申请大致上有两个步骤,然后在工信部申请并接受审查,最后通过公示才能获得生产资质。生产资质实际上归属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管理。
以下是一些成功获得电动汽车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案例:
北汽集团:小米的造车计划得到了北京的大力支持,所获得的生产资质来自于宝沃——2022 年 11 月,北汽福田在一则公告中宣布了宝沃汽车被裁定破产。
江铃汽车:年产 5 万辆纯电动车的江铃新能源汽车项目于 12 月 26 日正式获批,成为又一家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车企。
蔚来汽车:2023 年 12 月 4 日,蔚来汽车出现在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这意味着蔚来汽车终于获得了汽车生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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