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山泉水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在江西办理山泉水生产许可证,根据《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特定情形外,都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这里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是指闸、坝、渠道、人工河道、虹吸管、水泵、水井以及水电站等。
同时,存在一些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形,例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日取地表水十立方米、地下水五立方米以下的;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对于山泉水生产企业来说,如果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开始取水前三十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该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并且,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必须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的行业项目,以及用水超过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产品,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本省用水定额中未制定标准的行业或者产品的用水量,可参照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执行。
山泉水生产企业还需要满足其他相关的生产条件,如生产场地、设备设施、人员健康、卫生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例如,生产场地要符合相应的卫生规范,设备设施要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健康证明等。
二、江西山泉水生产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工商登记相关材料
-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前提,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身份的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用于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水资源相关材料
- 要取得水资源利用许可证,需要向当地水利部门申请。可能需要提交取水许可的申请材料,如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如果申请利用多种水源,且各种水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不同的,应当向其中最高一级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如果取水并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申请人应当在向水行政部门办理取水申请的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安全生产相关材料
-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条件。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能证明满足这些条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卫生相关材料
- 生产山泉水涉及到食品卫生安全,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申报材料可能包括申请表一份、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1人1证)、企业标准文本一份、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复印件等。
其他可能的材料
- 如果涉及到采矿(虽然山泉水生产不一定都需要采矿证,但部分情况可能涉及),需要办理采矿证。办理采矿证可能需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意见(现在需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前报审,预估1 - 2年办理下证)、采矿登记电子表格软盘、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权申请登记书、资质证明(验资报告;技术人员、设备情况介绍)(市局加盖登记专用章认定)、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等材料。
三、江西山泉水生产许可证办理步骤
工商登记注册
- 向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完成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确立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这是开办山泉水厂的第一步,只有完成工商登记,企业才具备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格。
水资源许可申请
根据取水情况向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如果是属于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取水情况,如跨省河流、省际边界河流日取水量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限额以下、三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城镇生活日取用地表水十万立方米以上、跨设区的市大型灌区取用地表水、水库设计库容一亿立方米以上的;取用地下水,日取水量五千立方米或者年设计取水量一百万立方米以上(不含地温空调项目取水),其中取用矿泉水、地热水日取水量在两千立方米以上或者年设计取水量四十万立方米以上的;水电站总装机六万千瓦以上、火力(含生物质能)发电总装机三十万千瓦以上的;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取水或者设区的市之间有争议的取水等情况,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如果是流域管理机构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之外的建设项目取水权限,由设区的市及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并报送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温空调项目取水由设区的市及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申请时要提交相关材料,如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材料等。如果需要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还要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如果适用)
- 如果企业属于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等需要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类型,要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需要满足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通知企业说明理由。
卫生许可申请
- 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如申请表、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企业标准文本、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复印件等。卫生部门会对企业的生产场地、设备设施、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卫生要求的才会颁发卫生许可证。
其他相关许可申请(如采矿证等,根据实际情况)
- 如果生产山泉水涉及到采矿,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采矿证。按照要求准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意见、采矿登记电子表格软盘、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采矿权申请登记书、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申请。采矿证的办理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预估1 - 2年。
生产许可证申请
- 在完成上述相关许可的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向相关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会对企业的整体生产条件,包括生产场地、设备设施、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才会颁发生产许可证。
四、江西山泉水生产许可证办理部门
工商登记部门
-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工作,受理企业递交的申请登记注册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核与发放,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入门手续办理部门。
水行政主管部门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于不同取水规模和情况,审批权限有所不同。如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跨省河流、省际边界河流日取水量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限额以下、三万立方米以上等特定情况的取水许可并发放取水许可证;流域管理机构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之外的建设项目取水权限,由设区的市及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并报送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温空调项目取水由设区的市及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部门
- 如果企业属于需要安全生产许可的类型,如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等,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卫生部门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卫生部门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对于生产山泉水这种直接饮用的产品,卫生部门会对企业的卫生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包括生产场地的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以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其他相关部门(如采矿证办理部门)
- 如果涉及采矿证的办理,需要向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申请。例如,可能需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意见等,具体办理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审核与审批。
五、江西山泉水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
- 工商登记注册的时间一般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时长,但通常在提交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一定的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一般较快就能完成登记注册,可能在几个工作日到几周不等。不过具体时间可能会受到当地工商部门的工作效率、申请企业数量等因素的影响。
水资源许可审批时间
- 取水许可的审批时间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同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审批决定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和情况。例如,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取水许可,应当报送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这一过程也会影响整体的审批时间。
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时间
-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卫生许可审批时间
- 卫生许可证的审批时间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卫生部门会对企业的卫生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生产场地的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核、企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评估等。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周甚至数月的时间,具体取决于企业的准备情况和卫生部门的工作安排。
其他相关许可审批时间(如采矿证等)
- 像采矿证的办理,由于其复杂性和涉及的部门较多,办理时间较长,预估需要1 - 2年。这期间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意见审核等多个环节。
六、江西山泉水生产许可证办理费用
工商登记注册费用
- 目前工商登记注册可能会涉及一些费用,如注册登记费、证照工本费等,但随着国家对营商环境的优化,很多地方已经减免了部分费用或者降低了收费标准。具体的费用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水资源费
- 根据《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水资源费由审批发证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省征收标准负责征收,也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水资源费缴纳数额根据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实际取水量或者发电量确定。除水力发电、城市供水企业取水外,对超计划取水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实行累进收取水资源费。例如,凡超过年度批准取水量百分之二十以内取水的,其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超过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取水的,其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二倍征收;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取水的,其超过部分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三倍征收等。
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费用
-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如安全评价费用(如果企业自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相关人员的培训费用(用于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培训)等。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会因企业的规模、生产类型、安全评价机构的收费标准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卫生许可相关费用
- 办理卫生许可证可能会有一些费用,如检测费用(例如对山泉水的水质检测等)、证照办理费用等。检测费用会根据检测项目的多少和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而定,不同的检测项目收费不同,
其他相关许可费用(如采矿证等)
- 如果涉及采矿证的办理,可能会有诸如采矿权价款、地质勘查费、相关评估费用等。采矿权价款是取得采矿权需要支付的费用,其数额根据矿产资源的储量、品位、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地质勘查费是对矿山地质情况进行勘查所产生的费用;相关评估费用包括对采矿权价值、矿山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费用等。不过具体的费用情况也会因地区、矿山资源情况等因素而有很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