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宿州工程劳务资质办理流程
(一)注册建筑施工劳务公司
申请建筑资质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以后,才能申请办理建筑资质。
(二)准备劳务资质的企业要求及人员
办理劳务资质要保证公司人员数量及企业符合要求。
- 资产方面,建筑企业要具有200万元以上的净资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 人员方面,包括1名技术负责人、50名技术工人,其中,技术负责人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高级工以上资格。
(三)准备劳务资质申报材料
目前湖南省的建筑劳务资质改为备案制,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劳务资质的标准企业需要提供《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申请表》、办公场所证明、营业执照、技术负责人资料及技术工人资料等信息。
(四)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向施工企业的注册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示
经过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发布公示公告,通告完成领取资质,审批失败需要重新申报或者申诉。
(六)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只有劳务资质是无法进行项目施工,需要配套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劳务资质办理以后,需要准备2A、2C人员,用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补充信息
(一)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办理流程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的人民币。
- 技术条件:
- 工程钻探: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 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 凿井:
- 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电焊工、电工、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 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 办理流程:
- 受理窗口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决定:
-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接收凭证》,给予相关办理。
- 对应作补件处理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
- 对已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
- 根据资质规定(参考审批依据)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通过。
-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并书面说明理由。
- 决定:
- 终审负责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审查签批是否批准(发证)的意见。
- 决定书的形式为: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出件:
- 制作批文,通知相关申请人取件。
- 在服务对象取件时,出具《送达回证》。
-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办理期限:
- 报住建部资质的初审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建设部。
- 住建厅审批资质办理期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收到初审意见和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不能做出相关决定的,经相关业务的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到10个工作日左右。
-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承担的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相关工程勘察劳务的业务。
(二)建筑幕墙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办理流程
- 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 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 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 厅领导审批。
- 在建设信息网公示七天。
-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 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