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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08: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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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二级一、申请条件车辆要求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业标准。申请从事...
车辆要求
车辆技术性能、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燃料消耗量要符合行业标准。
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要有固定的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要有专用的冷藏设施。
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在车上要有专用的容器、设施。
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要有和所运输的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其中,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20 吨以上 100 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100 吨及以上 200 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200 吨及以上 300 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四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300 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
驾驶人员要求
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通过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所需材料
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现有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旧车营运证注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柴油、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 3500kg 的新车及前次等级评定日期超过规定时限的重组旧车,需提供《河南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从业证明。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受理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目前尚未找到明确提及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二级有效期的相关内容。
目前尚未找到明确针对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二级监管要求的具体内容。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案
案情简介:2018 年 06 月 15 日 16 时 50 分,A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A 市 XX 农贸市场对面巡查时,发现沪 C.XXX 客车停在路边有违法候客嫌疑,于是上前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及现场对车辆驾驶员任某的调查发现,该车驾驶员任某系受车辆经营者郑某的临时委托,驾驶沪 C.XXX 客车到 A 市 XX 农贸市场大门正对面处等客人上车后送往浙江省 B 市 XX 路,其它事情一概不清楚。执法人员对现场车上乘客的调查发现,乘客是通过第三方中间人的联系,以包车形式包租该车前往 XX 路。因当事人任某未能当场出示道路运输证和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任某驾驶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沪 C.XXX 进行了扣押。
本案评析
理论分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也给运输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两客一危车辆一直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重点。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客运经营设定了专项许可,《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对从事客运经营的经营者、车辆、驾驶人员规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本案中的经营者郑某为谋取经济利益,不顾国家行政法规、规章中“从事客运经营需先取得经营许可”的规定,擅自用一辆不具备营运资质的客车从事包车客运,虽没有引起严重的后果,但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作为执法部门,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坚决打击这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乘客安全,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要点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是指以车辆为运载工具在道路上实现人和物空间位置变化的活动。《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所称的道路运输经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以汽车为他人提供道路旅客运输或者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包括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本案中行政相对人郑某擅自利用注册在自己名下的非营运大客车进行旅客运输,收取相应的运输费用,符合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特点。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就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未取得任何道路运输的许可就从事客货营运;二是取得部分营运许可但超范围从事客货营运。经调查,本案中的经营者郑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使用注册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大客车从事包车客运。执法人员通过全国道路运政信息查询涉案车辆,发现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也就是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综上,我们认为其符合第一种情况,即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六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条、第七十九条;《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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