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学校资质办理流程
一、编制申请材料
您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申请书,明确说明申请办学的目的、范围、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关键信息。在编制申请书时,还需要提供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证明、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材料
准备完毕后,您需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教育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材料备案或审批。
三、等待审核结果
一般情况下,教育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员实地考察培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等。审核通过后,您即可获得相应的办学许可证。
四、具体申办条件
-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三分之二。
-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学校董事会:学校应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学校董事会不少于 5 人,且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 法定代表人: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 学校管理人员:
- 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 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办学规模在 500 人以下的应配备 2 - 5 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 500 人以上,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 职业指导人员: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相关人员。
-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 学校教学人员:要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之比一般为 1:20 - 25,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教师必须持教师证,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需要的条件
- 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 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 2 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六、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许可证》的场地设施要求
- 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 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 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固定资产应达 20 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上。
- 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七、办理程序
- 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 证明资产、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