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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08: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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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广东建筑资质换证的最新政策政策背景:为了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背景:为了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
明确了换领范围,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具体来说,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规定了换领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起启动换领工作。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如资质证书上还有其他资质的,换领资质的有效期单独标注,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流程概述:
涉及施工总承包二级、勘察设计乙级、监理乙级资质的换领工作,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可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换领证书”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换领申请,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制发有效期 1 年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
涉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换领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可参照制定换领流程。
取得有效期 1 年的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向有资质审批权限的部门申请延续。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总体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相关事项后,形成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于 3 月 26 日前将《“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行政审批流程配置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3 月 29 日起至企业完成证书换领前,暂停办理国发〔2021〕7 号文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跨市变更。企业取得有效期 1 年的资质证书,需在完成资质延续后,才能申请办理重组分立、吸收合并、跨省变更、跨市变更等事项。
属于部级权限的应按程序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方面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作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办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州、深圳市住建主管部门实施的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换领工作仍由广州、深圳市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 5 年(自企业取得本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起算)。持有换领范围内勘察设计和监理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相应资质,有效期 5 年。
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结合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各地级以上市住建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案例展示:
通知要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详细规定了换领范围、时间、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对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的资质延续事项,相关工作要求详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的《办事指南》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见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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