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定 范围
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机构所应具备的资格认证。其范围涵盖了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的检测,包括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和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可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对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行常规的取样检测;专项检测机构则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如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进行专业的检测。
例如,在建筑工程中,对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检测、对钢筋的力学性能检测等都属于工程安全质量检测的范畴。
二、获取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条件
获取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 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 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 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 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 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特定条件,例如: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 综合类检测机构应满足的条件:
-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 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审核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质量检测、设计、施工或监理工作经历。
- 检测机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室内环境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化学分析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建筑节能检测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5人。
- 具有与开展相应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
- 检测机构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有健全的技术规程和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有效的执行建设方委托制度;计算机软件管理。
- 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企业试验室应满足的条件:
- 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
- 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试验场所及仪器设备,办公、试验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能满足检测需要。
- 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拌制混凝土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 见证取样检测必须到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不同类型的检测机构在注册资本、人员配备、技术能力、设备设施等方面都有明确且具体的要求。
三、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申请流程
申请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流程通常如下:
- 申请单位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录入软盘。例如填写《XX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请表》等。
- 申请单位将填写的申请表、资料软盘和相关资料报申请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报材料进行核实。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实后的材料报省级相关部门,省级部门每月1至10日受理。
- 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省级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流程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
四、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标准
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审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检测机构的资历及信誉:
- 综合资质要求具有15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专项资质中,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 主要人员:
- 综合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名,且均具有2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具有3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 专项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5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相关规定要求。
- 检测设备及场所:
- 综合资质要求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 专项资质要求质量检测设备设施基本齐全,检测设备仪器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 管理水平:
- 综合资质要求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要求;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 专项资质要求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审核过程中,相关部门会严格按照这些标准对申请机构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开展工程安全质量检测工作。
五、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的有效期和续期要求
工程安全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在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间,有以下注意事项:
- 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 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
- 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有效期和续期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