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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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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食品许可证未添加烧腊的相关规定(一)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78号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这些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构成了食品经营许可的基本框架,虽然没有专门针对未添加烧腊的特殊规定,但整体上确立了食品经营许可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包括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等原则。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制售经营项目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以及其他类食品制售”。烧腊制作场所设计标准方面,《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未对烧腊制作场所进行单独规定,但审查标准关于初加工、切配、烹调、流程布局等要求同样适用于烧腊制作,且烧腊切配为冷食类食品制作,按照通则要求,制作冷食类食品应当设立单独区域。这意味着如果食品许可证未添加烧腊相关项目,可能在涉及烧腊经营时,不符合冷食类食品制售的相关布局等要求。
如果食品许可证未添加烧腊项目,从经营角度来说,是不被允许进行烧腊的生产和销售的。例如,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商家在食品许可证未包含烧腊项目的情况下经营烧腊,会被视为超范围经营。这就如同在一些案例中,商家未取得特定食品(如烧腊)的相关生产加工许可(如小作坊登记证等)而进行生产加工活动,就违反了相关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
身份证明材料:如果是个人经营,需要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需提交回乡证或身份证,外籍人士需提交护照),并且要加盖公章(如果有公章要求的话)。
营业执照相关: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是表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资格的重要文件,是办理食品许可证的基础材料之一。
生产场所相关材料:
生产场所平面图:要求按比例电脑出图,并且加盖公章。平面图能够清晰展示烧腊生产场所的布局,包括加工区、储存区、清洁区等的分布,有助于监管部门评估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生产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如果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直接提供;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提交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协议):如果经营场所是租赁使用的,则需要提交该合同(协议),并且加盖公章,以证明经营场所的使用合法性。
食品工艺流程图:需要加盖公章,并标注关键控制点。烧腊制作有其特定的工艺流程,如原料采购、清洗、腌制、烤制(或卤制等)、切配、包装等环节,工艺流程图能够让监管部门了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控制点,从而进行有效的监管。
生产单位的许可证明(如果适用):如果是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烧腊可能涉及),应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
在线办理:或直接点击上方的事项名称进行在线办理。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前面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申请。这种方式顺应了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了办理效率,减少了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
线下办理(部分地区可能适用):可以前往当地指定的行政服务中心(如大沥、黄岐、盐步三个行政服务中心等),提交纸质的申请材料。在提交时,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材料审核:监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等。例如,会核实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生产场所相关证明是否齐全,食品工艺流程图是否合理等。如果材料存在问题,监管部门会通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材料。
现场核查(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于烧腊经营来说,现场核查可能会重点关注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烧腊制作要求、流程布局是否合理(如生熟分开等冷食类食品制作的基本要求)等方面。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申请人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继续办理许可证申请流程。
电子证书:如果审核通过,系统会自动推送电子证书(或批件)。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便申请人保存和使用,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
纸质证书(如需):需要纸质证书的,可以申请打证,自行到受理窗口领取或选择邮寄快递送达。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整改的目的是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保障食品安全。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经营许可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未添加烧腊的食品许可证如果涉及烧腊经营,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以避免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整改的目标是合法合规地将烧腊经营纳入食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这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经营场所设施、补充相关材料、满足人员健康等要求等。
布局调整:如果烧腊制作涉及冷食类食品制作,按照规定需要设立单独区域。例如,要将烧腊的切配、包装等环节与其他热食制作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可能需要重新规划厨房或加工场所的布局,设置专门的烧腊制作间或区域,配备独立的清洗、消毒设备等。
卫生条件改善:确保烧腊制作场所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要求,如保持地面、墙面、天花板的清洁,通风良好,排水畅通等。对加工设备、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烧腊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补充许可证明材料(如果适用):如果涉及销售散装烧腊制品,需要与生产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并提交合作协议(合同)以及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有效的许可证明材料。
完善其他材料:如提供准确的生产场所平面图、食品工艺流程图等,确保这些材料能够真实反映烧腊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健康证检查与办理:确保从事烧腊制作和销售的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如果存在人员健康证过期或缺失的情况,要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
人员培训: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烧腊制作规范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烧腊制作过程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
重新提交申请:按照食品许可证添加烧腊的办理流程,重新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前,要仔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申请失败。
配合审核与核查:在审核和核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整改情况说明。如果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要求获得许可。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身要建立定期的自查机制,对烧腊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包括原料采购、制作过程、储存条件、销售环节等,确保始终符合食品安全和许可证要求。
监管部门会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包括不定期的检查、抽检等。如果发现再次出现超范围经营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具有与经营的烧腊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例如,如果是小型烧腊店,要有足够的空间用于存放原料(如肉类、调料等)、进行烧腊的制作(如烤制、卤制设备的摆放空间)以及成品的销售和储存(如展示柜、冷藏柜等的放置空间)。
环境要求: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烧腊制作场所不能靠近垃圾处理场、化学污染源等,以防止对烧腊食品造成污染。同时,场所内部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采光、排水等条件,以满足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加工设备:具备与烧腊制作相关的基本设备,如烤炉(用于烤制烧腊)、卤锅(用于卤制烧腊)、切肉机(用于切配烧腊)等。这些设备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易于清洁和消毒,并且能够满足烧腊制作的工艺要求。
储存设备:需要有合适的储存设备来存放原料和成品。对于原料,如肉类需要冷藏储存,要配备足够容量的冷藏设备;对于成品烧腊,如果是短时间销售,要有展示柜保持其新鲜度和卫生,如果是长时间储存或剩余产品,也要有相应的冷藏或冷冻设备。
清洁消毒设备:为了保证烧腊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必须配备清洁消毒设备,如消毒柜、洗碗机等,用于对加工设备、器具、餐具等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从事烧腊制作、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这是因为烧腊制作过程中,人员直接接触食品,如果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疾病,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
食品安全知识:相关人员要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食品卫生法规、烧腊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点(如原料变质风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以及如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烧腊制作技能:掌握烧腊制作的专业技能,包括原料的选择、腌制技巧、烤制或卤制的火候和时间控制、切配的规范等,以确保烧腊的品质和口感。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申请食品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进行烧腊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使用非法原料、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
材料真实性:在申请食品许可证添加烧腊项目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例如,营业执照、生产场所证明、人员健康证等材料不得伪造或篡改,生产工艺流程图要如实反映烧腊的制作过程。
如果是销售散装烧腊制品,需要与生产单位建立合法的合作关系,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并且生产单位要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等许可证明材料。这是为了确保烧腊制品的合法、质量可控。
在珠海的一家烧腊档被广东通报的案例中,该烧腊档存在无证加工烧腊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和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取得《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行为。
许可证缺失的危害:无证加工烧腊食品,没有监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生产场所的卫生条件、设备设施是否合格、人员健康状况等都无法得到保障,容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可能会出现使用变质原料、超量使用添加剂等问题,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对市场秩序的影响:这种无证经营行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合法经营的烧腊商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成本(如办理许可证的费用、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的成本等),而无证商家则可以逃避这些成本,以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这对合法商家是不公平的,也扰乱了整个烧腊市场的正常秩序。
深圳市宝安区汇鲜烧腊店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烧腊制售,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宝处罚〔2023〕福海155号)。
监管难点与应对措施:如小作坊数量众多、分布较散,监管部门难以做到全面及时的监管。为应对这种情况,一方面监管部门需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抽检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如建立小作坊信息管理系统,对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小作坊业主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其主动办理相关许可证。
对消费者权益的影响: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烧腊制售,消费者难以判断烧腊的质量和安全性。消费者在购买烧腊时,往往会基于对商家的信任和市场监管的保障,如果商家无证经营,消费者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可能面临投诉无门、索赔困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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