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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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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产化肥所需许可证种类生产化肥通常需要以下几种许可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复肥产品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复肥产...
生产化肥通常需要以下几种许可证:
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复肥产品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复肥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肥料登记证: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办理化肥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
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例如,各省级农业厅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化肥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受理辖区肥料生产企业肥料登记申请,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考核,提出初审意见。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肥料窗口审查申请人递交的肥料登记相关资料,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核验申请人提交的肥料样品,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肥料样品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并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测和安全性评价试验。产品质量检测或安全性评价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自收到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提出一次复检申请。
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审查和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按程序报签后办理批件。
相关部门对化肥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查部设在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起草复肥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情况。
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
不同类型的化肥生产所需的特定许可证有所不同:
对于复肥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其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对于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等,肥料生产者应向农业农村部备案。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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