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后果
没有办学许可证会带来多方面的后果。
(一)合同效力方面
在教育培训领域,办学许可证的缺失对教育培训合同的效力产生复杂影响。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来看,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情况有所不同。对于幼儿园、学历教育以及K12校外培训、中外合作办学等类型,按照规定必须取得办学许可证。若未取得而签署教育培训合同,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与周欣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中,因未取得中外合作办学相关资质证明及审批、备案手续,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对于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是否需要办学许可证存在争议,这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机构未取得许可证签署的合同效力判定存在不同结果。在一些地区,法院倾向于认定无办学许可签署的教育培训合同有效,如上海部分案例中,法院认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有效;或者认为是否具有办学资质应当由行政机关审查,与民事纠纷无关等情况。
(二)经营方面
市场信任度受损
- 没有办学许可证会使教育机构在市场中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家长和学生在选择教育机构时,办学许可证是衡量机构合法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标准。缺乏该证,会让消费者对机构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安全保障等方面产生怀疑。例如,一些无证办学的机构被曝光后,原本报名的学生可能会要求退费,新的生源也难以招揽。
市场竞争劣势
- 在竞争激烈的教育市场中,合法合规是基本要求。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在招生宣传、与其他机构合作等方面更具优势。而无证办学的机构可能无法参与一些正规的教育项目招标、合作交流等活动。例如,在与学校开展课外辅导合作时,学校通常会优先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无证机构只能被排除在外。
业务拓展受限
- 没有办学许可证可能限制教育机构的业务拓展。比如,想要开设分校或者增加培训项目时,相关部门可能不会批准,因为缺乏办学许可证意味着机构本身的合法性存在问题。这就阻碍了机构的规模扩张和多元化发展。
二、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处罚规定
(一)行政处罚
罚款
-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办学的情况,会处以罚款。例如,在一些地方的执法案例中,对于无证办学的教育机构,会根据其违法所得的情况,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如浏阳市教育局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办学的杨某群,查获其违法所得5000元,责令停止办学行为,退还所有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5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办学过程中所收取的费用属于违法所得,会被没收。同时,如果有用于非法办学的财物,如违规的教学设备等也可能被没收。例如,一些无证办学机构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教学场地和设备,这些设备可能会被没收。
责令停止招收学员、责令停止举办
- 教育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停止招收学员或者停止举办相关教育教学活动。这是为了防止无证办学的情况继续扩大,保护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如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发现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监督其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
警告、通报批评
- 相关部门可以对无证办学的机构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这是一种较轻的处罚方式,旨在提醒教育机构其行为的违法性,促使其尽快改正。例如,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局发现浏阳市现玳教育培训学校存在违规行为时,
(二)刑事处罚风险
如果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办学的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例如,在一些大规模的、长期无证办学且涉及金额巨大、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的,教育主管理部门责令整改,限期补办许可证;但如果拒不整改或者情节严重到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就会被强制关停并有负刑事责任风险。
三、无办学许可证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法律责任
合同责任
- 如前面所述,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可能影响教育培训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双方应当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例如,在一些因无证办学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中,教育机构需要退还学生或家长已缴纳的学费,若机构的行为给学生或家长造成了其他损失,如耽误学生升学机会等,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
- 无证办学机构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如因教学设施不安全导致学生受伤等,由于其本身办学的非法性,在承担侵权责任时可能面临更复杂的情况。一方面,机构需要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其非法办学的事实可能会加重其法律责任。例如,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法院可能会考虑到其无证办学的过错程度而适当增加赔偿数额。
(二)行政法律责任
对机构的责任
- 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对无证办学的机构进行监管和处罚。除了前面提到的罚款、责令停止办学等处罚措施外,还可能对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处罚。例如,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从事教育行业相关工作等。
对相关人员的责任
- 对于参与无证办学的相关人员,如教师等,也可能面临处罚。如果教师明知机构无证办学仍参与教学工作,可能会受到教育部门的警告、罚款等处罚,甚至可能影响其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职业发展。
(三)刑事法律责任
- 严重的无证办学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等罪名。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教育领域,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招生办学,如果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经营数额较大、长期从事无证办学等情况,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同时可能还会被处以罚金。
四、办学许可证缺失的影响案例
(一)天立学校案例
河南省周口市天立学校在尚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并一次性预收2019 - 2020学年费用总计 万元,2020 - 2021学年度依然向无学籍的“黑户”学生收取约200万元的费用。这种无证办学且违规收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教育法规。一旦被查处,学校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包括退还所收费用、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学校的声誉也会受到严重损害,影响其后续的发展。
(二)北京市海淀区无证办学培训机构案例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5家无证办学的培训机构,分别是北京天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百年英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健伟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易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这些机构不是第一次被曝光,尤其是优胜教育,已被曝光7次。无证办学使这些机构处于违法经营状态,容易引发与学生或家长之间的纠纷,例如学生退费困难、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同时也面临着监管部门的处罚,如罚款、责令停止办学等。
(三)浙江省义乌市无证办学案例
2021年7月,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江东街道侯儿小区单元楼内发现一家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现场有5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正在对29名学生进行培训。执法人员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监督其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依法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一是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三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 万元的罚款。这个案例体现了无证办学在师资、场地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且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如何应对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情况
(一)符合条件尽快补办
了解办证要求
- 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如学历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机构等,在办学场所面积、师资力量、消防设施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对于一些面向中小学生的课外辅导机构,办学场所可能需要达到一定的面积标准,并且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仔细研究当地教育部门和相关法规对于办学许可证办理的具体细则,包括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申请书、办学场地证明、师资情况说明等。
积极筹备材料
- 按照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如果是办学场所面积不足,可以考虑寻找合适的场地进行租赁或者扩建;对于师资力量不够的情况,可以招聘符合资质要求的教师。同时,要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符合标准,如教室的桌椅、教学仪器等要满足教学需求。在准备材料过程中,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证失败。
主动申请办理
- 在材料准备齐全后,主动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在申请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的审查工作,如接受实地考察等。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争取尽快取得办学许可证。
(二)不具备条件的应对措施
转型或调整业务范围
- 如果确实不具备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条件,例如办学场所无法达到规定的消防标准且难以整改,可以考虑转型业务。比如从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培训转型为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如果成人职业技能培训不需要相同的办学许可条件),或者调整业务范围,减少需要特殊许可的业务内容。
与有证机构合作
- 可以与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合作。例如,成为有证机构的教学点或者合作伙伴,在其合法的框架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无证办学的风险,同时也可以借助有证机构的资 品牌优势,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但在合作过程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避免产生纠纷。
等待政策调整或寻求政策支持
- 关注教育政策的变化,有时候政策可能会对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条件进行调整。例如,一些地区为了鼓励特定类型的教育机构发展,可能会放宽某些办证条件。同时,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自身的情况,寻求政策支持或者指导,看是否有其他合法合规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