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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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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聘用无资质外教的相关规定对于外教的聘用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 社会保障...
对于外教的聘用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外籍人员来华工作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 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等,而外教的管理还涉及教育主管部门。
在单位资质方面,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6年颁布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取得《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开展聘用工作。而且持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的单位,须按规定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年检注册。
在个人资质方面,曾有《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1980年)、《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2004年)等相关法规和政策涉及。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017年,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 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对于从事外国语言教学的人员,规定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除此之外,在2017年人社部修订后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的条件包括:(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另外,“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Z字签证入境(有互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对于无资质外教,应采取严格的处理措施。相关教育机构应立即停止其教学工作,避免对学生造成进一步的不良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应介入调查,对违规聘用无资质外教的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同时,对于无资质外教本人,应依法予以遣返或限制其在华工作。还应加强对教育机构的监管,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留学、实习的外国人及持职业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不得在中国就业。不少培训机构却偷偷招聘了许多留学生充当外教,为了规避风险,他们会和留学生签订“志愿者协议”,并向家长隐瞒这些留学生的真实情况,而标榜为有经验的外教。对于这种违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无资质外教的存在带来了诸多危害。一方面,他们可能不具备专业的教学能力和方法,无法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未来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背景审查,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例如,有培训机构的外教被曝出猥亵儿童、吸毒等恶性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和安全。无资质外教的泛滥还扰乱了正常的教育市场秩序,导致正规外教的就业机会受到挤压,同时也让家长在选择教育机构时感到困惑和担忧,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为了整治无资质外教乱象,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外教资质的审核和监管,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确保外教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同时,加大对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可以通过建立可查询的外教资质信息库,公开外教资质,打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消除伪造资质的灰色空间,化解资质难辨的难题,让民众可以擦亮眼睛进行选择,明明白白消费。
还应从需求侧进行疏导,让家长理性对待外教,不要盲目跟风,谨慎选择教育机构和外教。同时,要加强对外教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教学水平和职业素养。
如果发现有无资质外教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可以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他们负责外教的统筹监管。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因为外教的非法就业可能涉及到治安管理问题。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为外教的聘用也涉及劳动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在举报时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据和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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