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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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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的申请条件申请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申请单位需要具有法人资格。在人员方面,申请甲级资质时,专...
申请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申请单位需要具有法人资格。在人员方面,申请甲级资质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40 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 1 人,共不少于 5 人;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不少于 4 个专业类别。具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分别不少于 2 人,共不少于 10 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15 人,其中具有道路交通、给水排水、建筑、电力电信、燃气热力、地理、风景园林、生态环境、经济、地理信息、海洋、测绘、林草、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总人数不少于 10 人。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 10 人。
企业申报工程设计资质,其申报材料依据申请类别的不同而不同,企业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或延续申请的具体申报材料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2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同时,申请资质还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年 11 月 1 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
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通常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例如,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承担的任务范围如下:
1)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 24 米、吊车吨位不超过 10 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 6 米、楼盖无动荷载的 3 层及以下的多展厂房和仓库。
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的审批流程有着明确的规定。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审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 15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时限内,但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具有一定的有效期。根据相关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没有依法延续的,资质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该企业的资质。
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曾发布通知,其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与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众多。例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 年 6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60 号发布,根据 2015 年 5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6 年 9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9 号第二次修正)对房屋建筑规划设计资质进行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2019 年 4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也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相关方面做出了规定,包括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 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 年 11 月 1 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 年 4 月 22 日予以修改)也对建筑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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