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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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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的基本要求办理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有不少于2...
办理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相应的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冠以省名的不少于40平方米)和相应办公设施。
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有3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冠以省名的应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人员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合伙企业有2名以上专职人员,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有5名以上专职人员,且专职工作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
场地方面,办公及经营场所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正常需要办公或商业用地),松江区非商业性质场地办理人力资源许可,需对应镇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场地需保持一致。
办理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
开办申请书,说明机构的基本情况和申请许可证的目的。
工商管理部门的文件,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证明注册资本已经实缴。
办公场所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者租赁合同,以及可能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公司名称、公司的正式名称和标识。
企业营业执照。
5名以上的具备相应职业资质的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
企业自有或租赁等合法方式取得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注意:房屋使用面积应大于等于50平米,租赁方式获取的租赁期限应大于等于一年)。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专职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办理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准备
申请人申请
行政审批部门受理
行政审批部门审核
行政审批部门作出决定
行政审批部门文书送达
行政审批部门公告
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审批时间一般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受理后,工作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还会对申请机构的人员情况进行审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符合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大理人力资源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其服务范围中注明“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因此,在办理时需要说明清楚,不要遗漏,以免不符合从业条件而被处罚。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是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不得改变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劳动关系,不得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
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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