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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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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借用资质代理合同的定 特点借用资质代理合同,又称为“挂靠”合同,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所签订...
借用资质代理合同,又称为“挂靠”合同,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其特点包括:
参与主体复杂,涉及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借资质的施工单位。
合同目的通常是为了规避法律对施工单位资质的要求,以获取工程项目。
合同履行过程中,实际施工和管理往往由借用资质的一方负责,而出借资质的一方通常只提供名义上的支持。
借用资质代理合同通常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出借资质方的风险
民事法律责任风险:
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如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被借用的出借人承担。
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能要求公司与实际施工的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工程所负债务担责,实际施工人往往会以被借用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大量的各类合同,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出现借用人与供应商等第三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法院将判决被借用企业承担给付责任。
对劳动用工风险和担责,一旦出现工伤、劳动争议,被借用企业就要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税务经济风险,管理费可能被没收,还会有因开票涉及的税务经济法律风险。
实际施工人与发包方互相勾结,损害出借资质的挂靠方利益。
行政法律责任风险:国家严厉打击违法挂靠、转包行为,出借资质的行为属于违法经营,对挂靠出借资质单位及相关人员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依据相关规定将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出借资质过程中涉及开具发票的问题,或引发税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出借资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引发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刑事法律责任风险:施工单位出借资质不仅仅面临民事和行政纠纷,情况严重可能触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安全事故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单位和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二)防范建议
为保障总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免受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和处罚,建议努力避免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法律禁止实施的行为。如果实在无法避免将工程交由他人挂靠施工的,建议务必加强日常的全过程管理,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由于借用资质代理合同本身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成功案例”。但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相关的纠纷案例,例如: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
合同无效,有资质的承包人请求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的,不予支持。
挂靠施工情形下,发包人善意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发包人不知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真实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双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直接约束发包人和被挂靠人;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挂靠事实,则该合同无效。
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已被司法实践所接受,依据是《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五条和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五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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