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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0: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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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米制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提交方式:网络提交。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
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提交方式:网络提交。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纸质材料由审查组在现场核查结束后带回。
获取收件编号、凭证:申请人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
受理:
材料补正:申请材料经审核后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进行补正。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办理进程查询: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在首页找到“进度查询”,点击进入,点击“所有审批信息查询”,输入签收号进行查询,、审批事项名称、单位名称、(许可证、产品名称)、签收号、办理状态。
获取审批决定书:
获取方式:行政受理中心领取(牡丹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地址:牡丹区东方红西街 999 号,联系电话:0530—7381018)。领取时需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委托书(原件)。
决定书类型:《食品生产许可证》,本证有效期 5 年。
申请米制品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设备设施:具备与生产的米制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人员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
管理制度: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
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要求。
申请米制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 30 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的,还应当提供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食品生产者终止食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时间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但一般来说,从申请提交到最终获得许可证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申请过程中,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现场核查顺利通过,审批时间可能会相对较短。如果申请材料需要补正或现场核查存在问题需要整改,审批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与米制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法规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对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例如,《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许可证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补充信息
米制品生产的质量控制:在米制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至关重要。要严格把控原材料的采购,确保稻谷的品质符合标准。同时,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如稻谷的清理、碾米、成品整理等,都需要遵循相关的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以防止出现黄粒米超标、水分超标等质量问题。
米制品生产的市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会对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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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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