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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0: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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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因种子类型和经营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的办理流程:申请者按相关...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因种子类型和经营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的办理流程:
申请者按相关规定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注册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注册资本金额达到规定的种子公司的经营许可证,可以向注册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核,报农业部核发。
其他种子经营许可证由种子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审核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时应当对生产地点、晾晒烘干设施、仓储设施、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对具备规定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审批机关;审核不予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审批机关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审核机关并说明原因。审核机关应将不予批准的原因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进行实地审查。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因经营类型和种子类别有所不同: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设施。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 150 平方米以上、检验室 100 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 500 平方米以上、仓库 500 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具有办公场所 100 平方米以上、检验室 50 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 100 平方米以上、仓库 100 平方米以上。
检验仪器。具有净度分析台、电子秤、样品粉碎机、烘箱、生物显微镜、电子天平、扦样器、分样器、发芽箱等检验仪器,满足种子质量常规检测需要。
加工设备。具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种子加工、包装等设备。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设施。具有办公场所 200 平方米以上、检验室 150 平方米以上、加工厂房 500 平方米以上、仓库 500 平方米以上。
检验仪器。除具备上述检验仪器外,还应当具有 PCR 扩增仪及产物检测配套设备、酸度计、高压灭菌锅、磁力搅拌器、恒温水浴锅、高速冷冻离心机、成套移液器等仪器设备,能够开展种子水分、净度、纯度、发芽率四项指标检测及品种分子鉴定。
加工设备。具有种子加工成套设备,生产经营杂交玉米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10 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杂交稻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5 吨/小时以上;生产经营其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成套设备总加工能力 1 吨/小时以上。
人员。具有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各 5 名以上。
品种。生产经营的品种应当通过审定,并具有自育品种或作为第一选育人的审定品种 1 个以上,或者合作选育的审定品种 2 个以上,或者受让品种权的品种 3 个以上。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生产环境。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具有种子生产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因经营类型和种子类别有所不同: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或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需要保密的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注明。
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生产种子是转基因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移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经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的情况说明。
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已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
具有符合《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设施的承诺书;自有办公场所说明或租赁合同;种子检验、加工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
种子生产地点符合制种要求的承诺书。
营业执照。
与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20 法信汇编版),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办理的条件、程序、责任等内容。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 年 2 月 26 日),对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使用、管理、监督等作了规定。
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解决办法:仔细对照办理要求,准备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不通过。解决办法:认真查看审核机关给出的不通过原因,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和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准确。解决办法: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政策解读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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