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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0: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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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没有办学许可证仍在办学的相关处罚没有办学许可证却仍在办学是一种非法行为,会面临严厉的处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擅自招生属于非法经...
没有办学许可证却仍在办学是一种非法行为,会面临严厉的处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擅自招生属于非法经营。处罚的程度会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所不同。
情节较轻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拘留等。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会责令其整改,限期补办许可证。
情节严重的,例如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危害或者涉及金额巨大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会被强制关停并有负刑事责任的风险。
如果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的,则不予处罚,但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如果发现没有办学许可证却在办学的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直接向当地教育局打电话反映情况。现在国家对没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查处非常重视,这类没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是要一律关停的。
对于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进行举报: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开展办学活动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办学活动的各类教育咨询(管理)类公司、托管机构、家教机构、早教机构等;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办学场所;伪造、变造、租借、盗用他人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开展办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过期或失效,仍继续开展办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以收费为目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补习班”。
以下是一些没有办学许可证办学的案例:
2021年7月,浙江省义乌市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江东街道侯儿小区单元楼内发现一家无证办学的教育培训机构,现场有5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正在对29名学生进行培训。执法人员责令该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监督其通知家长将学生带回,移除办学设施,关停培训机构。依法对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一是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二是没收违法所得 万元;三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 万元的罚款。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5家无证办学的培训机构,分别是北京天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百年英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健伟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易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这5所培训机构均不是第一次被曝光,尤其是优胜教育,已被曝光7次。
获取办学许可证需要以下步骤:
盈利性的,办的是公司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非盈利的,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不同的地区和培训内容,颁发办学许可证的部门也不同。市教育局颁发的包括非盈利性的文化课教育辅导机构,如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中学、基础课程课外辅导培训机构、音乐美术相关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学历提升类培训机构等。市人社局颁发的是盈利性的职业技术资格培训机构,如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师资格、会计从业、建造师等)、职业技术培训(厨师、理发师、营养师、家政服务、电气焊等)。
申办教育培训机构需先到当地教育局进行前置审批,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当地教育局申办《办学许可证》,大部分地区还需要办理《办学消防合格证》。
申办前置条件包括:培训生源在50人以内,办学场所面积要求不低于200平;培训学员在50-100人以内,场地面积要求不低于300平;培训学员在100-200人之间,场地面积要求不低于500平;正常情况下,生均办学场所面积原则上因达3平米以上,培训机构教学场地总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总面积的80%;具备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个人总资产不低于100万元;有稳定的办学经费,初期办学经费应不低于20万元。具体省市的前置条件要求不同,可以去当地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文件或去当地教育局进行咨询。
为了整治没有办学许可证办学的现象,采取了以下措施:
教育部开展督查行动,重点指向校外培训的六类问题,包括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证照不齐全,出现超纲抢跑和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培训机构培训成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宽城区建立了无证办学监管、联合执法及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政府统筹,属地管理”“依法规范,信用约束”“部门协作,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由宽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负责落实,对辖区内无证办学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监管,将无证办学机构全部纳入清理整顿和监管范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扎实有效。
四川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整治无证无照教育机构专项行动,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违规办学的教育机构和各种形式的“补习班”,进一步净化校外培训市场环境,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维护学生权益。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要求坚持严格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办学许可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线上方式从事有偿性学科类培训。坚持协同治理,加强部门协调分工,简化工作程序。2021年底前完成对已备案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工作,并同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在依法获得办学许可证后才能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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