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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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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天河区卫生许可证办理地点天河区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3 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07 窗口。办公电话为...
天河区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3 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07 窗口。办公电话为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如下:
收件: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受理:
线上办理方式:申请人(授权代理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天河区”专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新证-告知承诺制 ”事项后,可查看办事指南、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及在线办理。
办理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
取得许可前应提交的材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必要)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必要)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必要)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1 份(委托办理时需提供)(据实必要)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公共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必要)
经申请人承诺取得许可后 2 个月内提交的材料: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各类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书》中所列的“法定条件”执行。
咨询电话:
咨询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3 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07 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中路 15 号 805 室综合业务科
相关政策法规包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信息,具体办理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您在办理前进一步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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