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04 09:14:26
5676
内容摘要:潮州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潮安分厅(// )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潮安分厅(// )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并通过 EMS 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纸质材料到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寄纸质材料的同时,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邮寄许可证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收件时间:逢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00 [5 月-9 月];上午 8:30-12:00,下午 1:30-4:30(10 月-4 月))。
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 5 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配合。受理后,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领取结果。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窗口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邮寄许可证件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通过 EMS 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能当场更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并退回申请材料,待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
审查配合。受理后,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需进行整改的不计在 20 个工作日内。在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退回申请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携带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备查,盖章。
超过 10 人,可直接提供《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统计表》。盖章(个体工商户不用提供)。
无委托则不用提交。盖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盖章无委托则不用提交。盖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盖章,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提供。盖章,网络食品销售商提供,并自其入网之日起 30 、IP 地址以及有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盖章,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供。盖章,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经营者,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盖章,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等食品经营管理单位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的单位名单、地址、
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廉泉街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0 个工作日
食品经营者通过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专区,使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登录备案系统,
根据“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系统要求,个人登录时,账户可信等级需至少四级要求,如未达四级,需按照统一认证平台账户管理模块指引进行实名核验升级账号。
上一篇:潮州市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
下一篇:潮州建筑资质二级单位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