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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0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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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康保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地点康保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地点通常是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
康保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地点通常是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了相关的办理信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务事项改革进度不一,如果申请者所在地的办证窗口尚未合并成综合受理窗口,此时,申请者应该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当地的政务服务网留言咨询,或直接拨打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询问。
办理康保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流程:
取得申请资格:只有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才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选择申请类别:明确自己申请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如粮食加工产品、食用油、乳制品等。
准备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食品生产主要设备及设施清单。
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满足申请条件: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清洁,确保场所无毒无害无污染。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防蝇、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措施。
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递交申请材料:可以选择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现场申请注意,如果所在地的办证窗口尚未合并成综合受理窗口,应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网上申请只是增加了预受理的环节,目的是加快审查进度,申请人仍是要到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
通过材料审核:申请材料经审核后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会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企业应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进行补正。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可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通过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是审批决定的重要环节,核查不过按意见进行整改。由于各地政务事项改革进度不一,现场核查时间及行政审批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对此还有任何其他疑问,可以登录当地的政务服务网留言咨询,或直接拨打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询问。
康保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部门通常是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一级受理办证;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由市一级受理办证。
办理康保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必须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这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的基础。
申请需根据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明确提出,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企业还需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经营管理的食品安全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总局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及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并印发给各地遵照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生产场所迁出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生产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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