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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0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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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广播制作许可证的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涵盖的节目类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节目制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涵盖了多种类型的节目制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微电影
专题片
电视综艺
动画片
广播剧
电视剧等
同时,还包括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应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他已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同时,禁止制作经营载有以下内容的节目: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宣扬邪教、迷信的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对广播制作许可证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广播电影电视部《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广电总局《关于实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同时废止。
境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按有关规定向广电总局申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剧名、集数等发生变更,持证机构应报原发证机关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应在1周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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