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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0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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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产与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先后顺序探讨一、先生产再办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先进行生产活动,然后再办理生产许可证。...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先进行生产活动,然后再办理生产许可证。例如,在疫情等紧急情况下,为了满足社会对某些防疫物资的迫切需求,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如果企业具备生产条件,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相关材料,可当场办理生产许可证。但这种情况属于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并非普遍适用。
一般来说,大多数企业需要先办理生产许可证,然后才能进行生产活动。以医疗器械为例,新《条例》明确了“先产品注册、后生产许可”的监管模式,规定生产企业在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产品。
例如,对于医疗器械行业,采取“先产品注册、后生产许可”的模式;而对于食品行业,通常需要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才能从事生产活动。同时,一些产品可能根据政策的调整,其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方式也会发生变化。如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乙酸仲丁酯、丙二醇甲醚乙酸酯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业用乙酸乙酯、工业用环己酮、焦化二甲苯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生产(包括生产、加工)上述产品,应当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不包括分装生产方式,分装企业应从获证企业购买有关产品。若乙酸乙酯、环己酮和二甲苯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四)(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部分)》中的化学试剂产品,分装时则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未按照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生产和办理生产许可证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但一般来说,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生产活动被认定为违法,相关产品可能会被查处,企业也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
补充信息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生产许可证的延续
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期满6个月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调整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自国务院《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轴承钢材、防伪技术产品、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刹车片除外)、公路桥梁支座、内燃机、砂轮、钢丝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耐火材料、建筑防水卷材、汽车制动液13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许可或变相许可。对于已经受理的企业申请,总局和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对已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按照审批权限由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广播电视传输设备1类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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