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02 10:47:04
1073
内容摘要:南京办学许可证的基本要求南京办学许可证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有合法的名称、规范...
南京办学许可证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
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
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办学资金。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教材。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举办者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并具备相应条件。
南京办学许可证的场地标准如下:
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学校。
对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办学的,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担保协议应符合《担保法》有关规定,并经本地公证部门公证。
决策机构一般由 5 人以上组成,其中 1/3 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 5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董(理)事长 1 人。
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培训机构,注册出资最低限额 20 万人民币;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培训机构,注册出资最低限额 50 万人民币。
南京办学许可证的师资配备标准为:
南京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流程为: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立申请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预审后,以核准的名称开展办学场所的消防等安全验收,再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取得《办学许可证》,然后到所在区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
南京办学许可证的监管规定涵盖以下方面: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内容亮证办学,不得私自超范围、增项目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委托(授权)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或个人招生和办班,复印件不得。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于 2019 年 12 月 31 前届满的教育机构(含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本次统一进行换证。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届满的,参照本通知要求单独办理。
南京办学许可证的相关政策更新情况如下:
2023 年 4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南京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快构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分类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相关通知。
2021 年 12 月 10 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明确线上机构审批设置要求,由省教育厅对现有线上机构实施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办学许可证,并在同级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分别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法人。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