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01 10:45:30
4884
内容摘要: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取流程企业获取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包括以下步骤:提出申请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企业获取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以及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受理审核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实地核查与产品检验(部分产品)
对于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危险化学品等6类产品,按一般程序审批。许可实施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许可实施机关派出实地核查组,对受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提出审查,并报许可实施机关。
企业经实地核查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产品检验。需要送样检验的,核查人员应当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在7日内将该样品送达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作出许可决定
企业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拥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持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部分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审查组织单位;由产品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产品审查部应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生产许可证15个产品单元审查工作要求完成对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工作,并出具实地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
关于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如下: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