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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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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天津舞蹈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天津舞蹈办学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流程:确定办学性质:确定要办理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舞蹈培训学校。名称预...
办理天津舞蹈办学许可证一般需要以下流程:
确定办学性质:确定要办理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的舞蹈培训学校。
名称预核准:去工商局做名称预核准办理。
申请办学许可:名称核准后就可以去当地政府教育局或所在区审批机关办理办学许可证。
申请筹设:举办者应提交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培训职业(工种)、技能等级,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资产、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审批机关收到筹设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请。
正式设立:筹设完成并符合设立条件的,举办者可向审批机关提出正式设立申请。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设立条件的,举办者可以直接向审批机关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申办报告和上述部分材料。审批机关收到设立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正式设立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定。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给办学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并及时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抄送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人社行政部门和审批机关共同做好承诺审批事项的核查监管工作。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告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注册登记:举办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举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天津舞蹈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培训规模不低于200人,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三年,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理论课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教学需要的实训操作场所,符合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有办公用房。
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实训设施设备和实习工位。
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国境内定居,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具有两年以上职业教育或培训工作经历,熟悉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财务人员及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和两年以上职业教育或培训工作经历。
配备与培训规模、职业(工种)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职业(工种)至少配备一名理论课教师和一名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应具有相关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
具有稳定的经费,固定资产应达到二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应在十万元以上。
申请天津舞蹈办学许可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
天津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立申请书
办学场所及设施相关材料,含房地产产权证明、使用说明或租赁协议、建筑平面布局图、设施清单
举办者拟作为办学出资的资产、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等,含联合办学协议、有关办学出资的有效证明文件。举办者仅为一人或一个社会组织或举办非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无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举办者的办学投入中,实物投入为0的,无需提供《有关办学出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指学校实际拥有的资产
捐赠协议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无捐赠的,无须提供
学校工作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含身份证及资格证书、教师、财会人员名单
审批时间方面: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正式设立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定。
与天津舞蹈办学许可证相关的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许可进行了规范,包括设立条件、申请流程、审批时间、变更与终止等方面的规定。
《天津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若干规定》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活动,如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培训服务合同签订、教师聘任、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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