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专业资质要求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 净资产要求:不同等级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净资产有不同要求。例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要求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 注册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一定人数,且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需达到一定数量。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需有满足申请资质标准要求的业绩。例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一定人数,且专业齐全。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定人数,且人员种类齐全。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本项有的地方不考核)。
-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一定人数。如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要求不少于30人。
二、钢结构资质
- 注册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一定人数。如新标准实施前,钢结构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新标准实施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相应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如新标准实施前,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新标准实施后,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定人数,且人员种类齐全。如新标准实施前,要求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一定人数。如新标准实施前,不少于10人。
三、古建筑工程资质
- 注册建造师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要求: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建筑结构专业资质最新规定
一、二级资质申报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若企业已经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收回下放审批权
自9月15日起,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的,由试点地区住建主管部门实施。
资质有效期延期
即日起可申请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建筑企业资质延续申请需要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资质重组分立核定
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
建筑结构专业资质当前标准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
-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二、钢结构资质
- 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 注册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三、古建筑工程资质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 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绘工、推光漆工、匾额工、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9人,且人员齐全。
建筑结构专业资质要求更新情况
目前建筑结构专业资质要求在不断更新和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审批权限的变化: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的调整。
- 资质标准的调整:包括对企业资产、人员配备、业绩要求等方面的细化和改变。
- 有效期管理的更新: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延续规定。
- 重组分立核定的规定:明确企业因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的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