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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6: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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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南京市资质挂靠办理流程一、首次申请资质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注册账号,选择“南京市建委市政服务中心”。所需材料包...
一、首次申请资质
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注册账号,选择“南京市建委市政服务中心”。
所需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对照拟申请建筑业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选用已完成企业信息维护的相关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信息,上传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资质申报。
资质(市级)新申报事项(含新申请、增项、分立重组等)需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和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申报。其中,南京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申报路径如下:登录综合服务平台(http)。
对于劳务资质备案,备案系统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可从江苏政务服务住建厅综合旗舰店进入。新设立的劳务企业净资产需达到 200 万元,以注册资本为依据;增项的,净资产数据于统计系统;技术负责人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技术工人数量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对工人数量不作要求。
二、增项申请、升级申请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一、基本信息与人员维护
注册建造师信息为系统根据人员是否有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自动勾选,不可手动维护。
对于“技术负责人”角色的人员,详细信息会展示人员业绩,人员业绩信息来自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指标细化的业绩,勾选需要使用的业绩,点击“下载人员业绩表”,系统根据人员情况自动生成人员业绩表 pdf 文件,企业需打印盖章后再点击 “上传盖章扫描件”。
二、材料准备与风险防范
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内容。
承诺保证通过,需谨慎!申请资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要求,如果中介服务机构承诺百分百能通过,一定存在夸大的成分。尤其是缺少要件也承诺通过的,很可能会出现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被发现后,后果将由企业承担!
使用挂靠人员,有风险!企业申报资质人员配备不足,往往会向中介服务机构寻求使用挂靠人员,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挂靠人员将逐渐无处遁形。在资质申报中使用挂靠人员,将追究企业弄虚作假的责任,企业会面临被撤回资质以及行政处罚。
时间短费用高,一定假!资质审批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如果有中介服务机构承诺自己有关系,增加费用就能加速办理,一定不可信。企业可向资质审批部门咨询办理流程和时限,做到心中有数。
全权委托置身事外,不可取!
一、人员信息采集政策
具体要求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中主要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230 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证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5〕528 号)执行,如下: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信息采集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通过专用浏览器进入),信息输入完成上报后需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核验。
建造师和安全 C 类人员信息采集进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进行采集。
二、专项治理政策
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自查自纠阶段(2024 年 8 月至 10 月)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一、南京法院判例
南京法院观点: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订立施工合同,因履行该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对于第三人借用其名义、资质承接工程并违法分包给章某施工的事实,聚峰公司明知并予以配合;对聚峰公司及第三人之间系违法借用资质的挂靠关系,聚峰公司亦予认可,故聚峰公司应对第三人因该挂靠工程所产生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相关案例
2021 年 4 月 7 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全权办理相关资质等事项。
2015 年 7 月,张民生(受张雄明委托)代表协胜公司(承包人)与恒兴公司(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产生一系列纠纷及法律责任判定。
一、风险分析
施工合同无效,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均无法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价款回收无保障。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工程质量、工期、工伤和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挂靠人因挂靠工程项目拖欠材料供应商款项,被挂靠企业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二、防范措施
披露挂靠关系更有利于纠纷的根本解决,可避免被挂靠企业遭受业主和下游供应商、材料商等无穷尽的索赔和纠纷;假设被挂靠企业向下游材料商、供应商等承担连带责任,保留了对挂靠人的追偿权;同时阻却了挂靠人恶意伪造公章随意签订。
对挂靠单位进行事前风险控制,要求挂靠单位提供基本经营资料,了解挂靠单位的资信情况,要求挂靠人提供履约担保。
采用内部承包方式,被挂靠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根本之策就是不采取挂靠方式承包建设工程,而是采取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因为内部承包是法律所允许的,将挂靠项目实实在在地转变为被挂靠企业的自有项目。
采用材料委托采购与劳务分包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将挂靠施工合同分为如下两个合同:一是建筑材料委托采购合同,被挂靠企业将建设工程的材料全部委托给挂靠人采购;二是将建筑劳务合法地分包给有劳务资质的挂靠企业完成。
加强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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