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30 09:43:17
5775
内容摘要: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这...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等相适应的经营条件。这意味着经营场所的空间、储存设备等要能够满足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需求。例如,如果销售的是大量的饮料类预包装食品,就需要有足够的空间来存放货物,并且要有合适的储存条件,像避免阳光直射、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等。同时,不同市场主体一般不得使用同一经营场所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以确保经营活动的独立性和可追溯性。
在2021年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制度得以推行,这也间接表明在满足基本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经营条件与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适配性是办理相关备案(原流通许可证相关职能转变为备案)的重要条件。
在办理预包装食品相关备案(原流通许可证相关职能转变为备案)时,如果选择先获得营业执照,再办理仅销售预包装备案的方式:获得营业执照后,以广东地区为例,可打开粤商通App,点击首页左上角,将定位切换至企业经营地,“预包装”,选择“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首次备案”,然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信息,即可完成备案。
另一种方式是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备案,同样在粤商通App开公司、办个体时,只需填写1次表格,可同时办理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具体操作是点击【市监】 - 【开办企业】,点击【开始办理】,【添加】或勾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就能同时办理。
如果涉及备案变更、注销,在获得营业执照后,打开粤商通App,点击首页左上角,将定位切换至企业经营地,“预包装”,选择“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变更”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注销”进行相应操作。
在一些地区,如深圳,可能还存在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情况。例如,先办理好营业执照,然后准备好办证所需资料(虽然现在多为备案,但类似流程仍有参考性),交给相关代办机构(也可自行办理),期间可能会验场地,通过后核发相关备案凭证。
预包装食品特指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资质的主体所生产出来的带有包装的产品,明确排除了四类食品,即现制现售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
虽然现在多为备案制,但参考之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要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和参考价值),可能需要以下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表:这是申请的基本表格,用于填写企业或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项目等相关内容。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用以证明经营者的合法主体身份,是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明确经营者的身份信息,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联系。
经营场所的具体位置(如方位图)、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包括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这些材料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经营场所的情况,确保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例如,经营场所的方位图可以让监管人员清楚地知道店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能展示食品的储存、陈列等布局是否合理,操作流程文件则说明食品从进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是如何操作的,是否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包括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等,以确保在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其它材料: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例如有的地区可能要求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提交):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需要提供此项材料,明确委托关系和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以前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但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目前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度下,并没有明确提及类似之前流通许可证这样单独的有效期概念。营业执照是有有效期规定的,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按照相关备案要求开展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并且,(含)前,已经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但未取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表》的经营者仍可开展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此类食品经营者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可视为有效经营依据。
与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法律法规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根本性的法律依据,它对食品经营活动包括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有着全面的规范要求,例如对食品的安全标准、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等方面做出规定,这为预包装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备案制度)的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原则。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10次局务会议通过,该办法规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其中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备案范围、备案主体资质要求和备案信息公示等内容,这是目前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管理的重要依据。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而制定的,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具体操作流程、办理时间、经营条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是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相关的直接法规依据。
各地也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文件,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陆续发布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的政策文件,这些地方政策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预包装食品的经营备案等相关事宜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规定,以更好地管理当地的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
上一篇:预制食品生产许可证
下一篇:预包装食品许可证种类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