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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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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浙江劳务资质取消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发布情况自2016年以来,浙江省关于劳务资质的改革相关文件陆续发布。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
自2016年以来,浙江省关于劳务资质的改革相关文件陆续发布。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推进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提出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住建部通知劳务资质改为备案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这些文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明确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
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内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企业不需提供施工劳务资质,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通过备案后即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
指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企业资质标准出台前,浙江省保留已经取得的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继续有效。劳务企业出省承接业务,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需要提供资质的,企业可依法向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部门)提出申请,按原方式办理资质。
这些文件的发布对浙江省的建筑行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
推动了建筑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的转型。
促进了建筑用工制度的改革,优化了建筑市场的资源配置。
降低了建筑劳务企业的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后续管理措施:
加强对备案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动线上办理,实行全程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减轻企业负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相关范围内的企业无需再申请资质延续。企业可在 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电子证书。未取得上述资质电子证书的企业,具体办理可咨询相关部门电话:。
省建设厅通知,资质在有效期内但尚未取得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于有效期届满前在 通过资质认定(变更)事项换发电子证书,资质已超有效期范围且仍未取得电子证书的企业请与发证机关联系换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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