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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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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江苏劳务资质网上申报的基本要求江苏劳务资质备案系统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可从江苏政务服务住建厅综合旗舰店进...
江苏劳务资质备案系统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可从江苏政务服务住建厅综合旗舰店进入。企业净资产需达到 200 万元,新设立的以注册资本为依据,增项的净资产数据于统计系统。
企业进行江苏劳务资质网上申报时,无需再提供人员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但仍需按照部、省相关文件(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 2023 〕 3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023 〕 47 2023 〕)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个人实名(人)认证。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 进行实名(人)认证。操作步骤如下:点击“”→“立即登录”→“个人用户”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姓名”→“个人信息”→“实名等级”→“用户等级”内进行 L4 级别实名(人)认证。
个人发起申请。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登录“江苏政务服务”手机 APP,点击“首页”→“江苏政务服务(城市名)”→“人才服务”→“证书办理”栏内“住建领域从业人员”→进入应用发起注册业务申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1)。个人在 5 日内未对申请事项予以确认的,视为无效申请,由平台自动删除申请事项。
企业确认提交申请。
平台受理申请事项范围包括: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事项。
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 3 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受理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重新核定事项含《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中的相关内容。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进行重新申报。
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材料提交后需认真核查已无误,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资质证书申领成功后,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
例如,一些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严格按照要求梳理企业净资产、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材料齐全的,备案部门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成功核发了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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