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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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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南宁办学许可证所需材料一、相关政策与法律规定在南宁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
在南宁办理办学许可证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申办报告 内容包括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对于营利性办学,需要先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再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
对于非营利性办学,需要先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再去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名称预核准办理周期为 7 个工作日,有效期为 6 个月。
消防备案审批周期为 30 个工作日,消防正式审批周期为 20 个工作日。
办学筹设申请审批周期为 30 个工作日,有效期为 3 年。
办学正式递交审批周期为 20 个工作日。
注意:等待审批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办学。审批通过,颁发《办学许可证》,没审批通过的,书面告知原因。全程下来,预计 3 - 6 个月。
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先确定培训学校性质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再去街道办盖章,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场地要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 3 年以上,层高、土地性质等也有相应要求。
南宁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有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意见。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申办报告
同时,现有民办学校向审批机关提交财务清算审计报告初稿、学校决策机构决议等材料,申请办理过渡期办学许可证。
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组织印制并发放给各市教育局,各市教育局负责发放给辖区内县(市、区)教育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发证、变更、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市教育局于每年 12 月底前,将本市该年度办学许可证发放情况(含民办学校名称、编号、办学许可证相关信息)报相关部门备案。
办学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编号一致。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在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发放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南宁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申办报告,内容涵盖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方面。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各民办培训学校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按《办学许可证》中所注明的地址、层次、内容、形式办学,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不得将办学资格和办学项目委托或承包给他人。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审批。
在南宁申办办学许可证,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然后根据不同性质,按照相应流程进行申办。
对于营利性办学,需要先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再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对于非营利性办学,需要先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再去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申办报告
同时,在申办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前置条件和流程:
先去街道办和教育局报备,确认是否还有指标。
如果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先去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
再去街道办盖章。
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看场地。
场地要符合规划、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租赁期 3 年以上,层高、土地性质等也有相应要求。
在申办过程中,要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了解申办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关注当地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细则,因为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
南宁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申办报告,内容需全面详细,包括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方面。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需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对申请办学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目前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文件或者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而是由各地区出相应的政策规定,每个地区的政策多少会有不同。
新设立的学校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党建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多个方面。
南宁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
申办报告,涵盖举办者、设立的专业(工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详细信息。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有筹设的,需提供筹设批准书
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拟办办学机构的名称核定通知书
民办学校应当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民办学校主要办学场所的醒目位置,并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的,应当向审批机关交回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遗失的,民办学校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办。办学许可证毁损的,可凭毁损的原办学许可证到审批机关申请换发。民办学校出现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活动,适用南宁市民办教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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