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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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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借用建筑资质的扣税相关规定借用建筑资质的扣税需要遵循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税务...
借用建筑资质的扣税需要遵循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规定。同时,总局文件明确,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建筑行业普遍存在挂靠、分包的现象,简单的认为签订合同方就是纳税义务人,便无视了建筑企业的特殊行业性,也背离了行业的实际需要。
在建筑资质借用的税务处理方面,有以下重要规定和方法:
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等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属于兼营业务,应分别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
这一条解决了制造业销售货物同时需要安装调试等业务,其中安装部分按13%高税率,企业无法承受的大问题。
合同签订和会计账务处理很关键:合同金额一定要分别列示货物和安装销售金额,会计账务处理:借:合同资产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物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安装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合同列示的金额中一定价税分离列示,解决多交印花税的问题,如果合同价税分离列示,印花税按照价款征收,如果价税未分开列示按照合同总金额计征。
再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2号公告第六条,其中安装部分还可以备案成简易计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借用建筑资质扣税点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56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其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 %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例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第一条和第六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在实际的司法案例中,对于借用建筑资质扣税存在不同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观点一:有协议约定代扣且提供相关凭证,支持税款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法无禁止即自由。承包协议有无代扣代缴的约定往往是案件争议的焦点,虽然发包方无权征收税款,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税款的代扣代缴。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对税款承担做出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当事人是否是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主体并无必然联系”。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民申4172号。在协议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代扣代缴方能够提供完整的纳税凭证和其他相关凭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平正义原则,代扣代缴方可以按约定将税款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如最高院裁判意见:重庆隆天宁夏分公司虽无权征收税款,但法律并不禁止税款的代扣代缴。协议书第三条 约定,重庆隆天宁夏分公司需按个人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1%,营业税按国家规定向公司缴纳;第七条 约定,重庆隆天宁夏分公司在扣除税款以及其他费用后,将工程款给付马占英。上述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马占英申请再审称工程总价款中不应扣除合同约定的税款,不符合上述约定,有悖民法诚实信用原则。重庆隆天宁夏分公司在本案二审中提供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84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凭证52份、缴纳营业税的凭证71份,证明其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相关税款。故原判决按照上述协议书的约定将税款 2428557元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并无不当。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2732号。双方在合同中对税费分担的约定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上诉人关于不承担缴纳税款的主张既有违公平正义原则,也与双方合同约定不符。参考案例:(2020)鲁02民终 9326号。
观点二:有协议约定代扣但未提供相关凭证,不支持将税款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虽然法院支持双方当事人对税款承担的约定,但是在没有相关凭证证明代扣代缴方是否实际缴纳了税款或者缴纳的具体数额的情况下,对于税款在工程款中的扣除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例如:“承包合同约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上诉人代收代交,但上诉人并未举证完税凭证以证明其已经实际缴纳了这些税款,且其主张的数额仅是其单方核算而非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缴税款,故其上诉主张的个人所得税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4)苏民终字第0199号。《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协议书》约定工程税金由上诉人代扣代缴,在本案中,上诉人并未举示证据证明其要求扣减的税收金额如何具体产生,以及自己已履行代扣代缴税收义务,其要求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参考案例:(2019)渝民终641号。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申请人主张为被申请人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但并未提供充足证据予以证明,二审判决据此对其该项主张不予支持并无不当。参考案例:(2019)川民申3698号。对于1%的个人所得税和2%的企业所得税,上诉人未出示证据证实企业所得税(2%)、个税(1%)实际缴纳的证据,故本院不予支持上诉人要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上诉请求。参考案例:(2020)新31民终1166号。
观点三:没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不支持将税款从工程总价款中扣除。在承包协议中未约定税款承担方式的情况下,代扣代缴方从工程款中扣除税款的请求通常法院不予支持。例如:税费的征收属税收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相应税收征管权力范畴,在新。
借用建筑资质扣税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借用资质本身是不合法的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合同签订和会计账务处理要规范,合同金额要分别列示货物和安装销售金额,并且价税分离列示,以避免多交印花税等问题。
要注意不同地区税收政策的差异,以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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