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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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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于洪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于洪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点有以下多处:行政审批科: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7楼,办公电...
于洪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地点有以下多处:
行政审批科: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7楼,办公电话:。
大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大兴街道旺港街210号2号楼21门,办公电话:。
北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昆山西路238号东北汽配市场二楼,办公电话:86173388 、86020459。
陵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64-1号,办公电话:、。
马三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街道西三家村,办公电话:。
造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造化街道造化村,办公电话:。
于洪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57-7号5门,办公电话:。
沙岭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金岭路10号,办公电话:。
迎宾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20-1号(六楼),办公电话:。
南阳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206号六楼,办公电话:。
城东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地点为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街7号2门,办公电话:。
于洪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部门是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网上注册申请
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
点击最上侧“注册”,在食品经营中选择相应类别,点击右上角“确定”,按照出现表格填写“注册信息”(带“*”红星的必填),单位邮箱必填方便找回密码,点击下一步,填写登录信息,注册完毕。
返回“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后,“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点击“许可申报”,然后点击“第一步”中“食品”,再点击“第二步”中“食品经营许可证”,再点击“第三步”中“申请”,按要求填写资料,上传表中提示的各项制度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对当前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先点击“暂存”再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将上报至受理机关。提交后再打印纸质申请表,表上左上角自动生成条形码。
许可进度查询
企业用户暂存后的业务,没有提交的申报事项,将出现在“许可进度”---“未提交”列表中查询,继续填写,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和打印。
已提交的审批事项可以查询当前状态,以及需要补齐补正的事项和已办结的事项查询。
已提交的材料中材料有误或不再申请,可在许可进度已提交撤回(未受理的可自行撤回、已受理的应联系受理机关同意撤回)。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须提交;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提交)。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于洪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信息化建设,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与纸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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