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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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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资质共享费用的全面解析一、建筑资质共享费用的定 常见模式建筑资质共享是指将一些企业拥有的、未被全面利用的建筑资质授权给其他企业...
建筑资质共享是指将一些企业拥有的、未被全面利用的建筑资质授权给其他企业进行利用,以降低其他企业的资质申请成本和提高效率的一种行为。常见的建筑资质共享模式主要有自管、代管和平级共享三种模式。
- 自管模式:企业自身对资质进行管理和使用。
- 代管模式:将资质交由其他单位代为管理和调配。
- 平级共享模式:处于相同层级的企业之间相互共享资质。
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模式都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进销项税无法匹配,无法抵扣进项税;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之间无合同关系,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影响进项税抵扣;内部总分包之间不开具发票,总包方无法抵扣分包成本的进项税;除自管模式下,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均未按总分包进行核算,无法建立增值税抵扣链条,实现分包成本进项税抵扣。
建筑资质共享费用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主要计算单位一般有三种:按照承包工程规模、按照建筑工程的工期以及按照承包业绩总额。在具体计算时,需要考虑到施工项目的规模、地区、建设工程类型以及建筑企业绩效等因素。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 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建筑资质共享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例如,母公司建设子公司的项目,母公司中标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移交给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实质上是母公司分包给子公司的施工建设,导致违法分包。还存在劳动用工风险和担责问题。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出现工伤、劳动争议,被借用企业就要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还存在税务经济风险,管理费可能被没收,还会有因开票涉及的税务经济法律风险。
不同地区的建筑资质共享费用存在较大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不同地区的行政管理和监管费用标准可能不同。例如,一些地区的建筑资质审批机构可能要求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审核,因此办理费用相对较高。同时,资质级别也会影响费用,不同级别的建筑资质可能需要提供的文件和经验不同,因此费用也会有所不同。
为降低建筑资质共享费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 采用总分包模式,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由实际施工单位向中标单位开具发票,建立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实现进项税完整抵扣,如《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因此,中标单位将工程项目全部分包给实际施工单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转包,存在一定法律危险。
- 采用集中管理模式,但该模式要求以中标单位作为业务主体承接项目、签订合同、取得和开具发票、收付资金等,大大加大了中标单位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需根据需要增加人员,同时中标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报账体系,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办法,包括收全核算管理、盈亏统计管理等。
- 推进设计优化与方案优化,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的原则,在设备材料选型、装饰装修做法等方面进行施工图纸优化,推进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优化,对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等进行优化。
- 企业应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规范经营管理模式,强制采取更能减少经营风险的经营模式,降低由于建筑法和增值税的管理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同时规范经营模式,对目前的经营模式进行梳理,改变现有业务模式,加强资质管理,限制资质共享,以适合企业的发展需求。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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