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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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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浙江省建筑企业资质迁移的流程在浙江省进行建筑企业资质迁移,主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按以下流程操作:省内资质迁移...
在浙江省进行建筑企业资质迁移,主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按以下流程操作:
省内资质迁移:
符合迁移条件的判定:例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可将其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不包括已停止办理的资质)转移至省内全资子公司等情况。
信息变更备案:企业需要先至“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完成信息变更备案。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企业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资质迁移申报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申报流程:企业登录“ ”,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省级认定(变更)事项”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要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等内容。
涉及部级资质变更(跨省等情况):
确定符合部级资质变更的情形:例如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跨省的资质迁移等情况可能涉及部级资质变更。
在住房和城建建设部官网申报:企业登录住房和城建建设部官网,通过“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变更 - 遗失补办,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进行申报。在申报时,需要提供详细的企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质证明、企业财务报表等资料,以证明企业符合资质迁移的要求。
政策相关注意点:
资质标准的符合:无论是省内的资质迁移还是涉及部级的资质变更,企业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资质标准进行操作。例如,在重组、合并、分立及跨省变更后的企业(新企业)需按对应资质标准及有关规定考核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及人员业绩等内容;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122号)中相关资质审查标准执行。
人员相关要求:用于资质申报的主要人员应与受聘企业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且这些人员一年内在其他企业用作主要人员办理过资质申请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级或级工程项目。
程序方面的注意事项:
涉及跨省的特殊要求:涉及跨省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申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资质重新核定,需经资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除外)转出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外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转移出省公函或书面意见一律需通过机要邮寄或者传真送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企业自行携带送达的不予认可。
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整个资质迁移过程中,企业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的信息以及向相关部门申报时填写的信息,都必须保证准确无误且完整。任何虚假信息或者遗漏重要信息都可能导致资质迁移申请失败,甚至可能面临处罚。
国家层面相关法规的影响: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是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基本依据,在浙江省建筑企业资质迁移过程中,也要遵循其中关于资质申请、审批、变更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例如对企业资质的分类管理、资质标准的设定等方面的规定,都对浙江省建筑企业资质迁移有着基础性的约束作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通知:如《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通知,对企业在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下的资质核定等相关事宜做出规定,浙江省在处理建筑企业资质迁移时,对于涉及此类情况的企业也是重要的政策依据。例如在涉及跨省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资质核定方面,就需要遵循该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如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正式函件等要求。
浙江省地方政策法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这一意见对浙江省建筑企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资质迁移方面,相关的政策措施也是在这一意见的框架下制定的。例如可能在优化审批流程、支持企业合理的资质迁移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以促进浙江省建筑业的做优做强。
《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加强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50号):该通知旨在进一步净化浙江省建筑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确保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转移资质进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的建设工程企业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在资质迁移过程中,会对企业的资质进行动态核查,如核查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前相关企业的净资产、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厂房或技术装备等是否符合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不符合的可能会被依法撤回资质等处理。
案例一:杭州东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转移至浙江科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杭州东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转移至浙江科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遵循的政策依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进行资质转移操作。
流程及结果: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审核后同意转移,同时注销杭州东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资质和浙江科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通知企业提交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案例二:鹤壁市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转移至杭州鑫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鹤壁市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转移至杭州鑫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遵循的政策依据: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规定。
流程及结果: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相关函件和材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通过后同意转移,通知企业提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销鹤壁市霞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办理资质证书相关事宜。
省级核准资质相关:
主要办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主要负责省级核准资质相关事务的部门。它在建筑企业资质迁移过程中承担着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判定企业是否符合资质迁移条件等重要职责。例如在企业登录“ ”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省级认定(变更)事项”申报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
相关辅助部门或系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在资质迁移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企业需要先在此系统完成信息变更备案,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审核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各设区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也可能在某些环节参与到资质迁移相关事务中,如对企业相关情况的初步核实等工作。
部级资质变更相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当企业涉及部级资质变更(如跨省的资质迁移等情况)时,需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企业的申报进行审核,例如通过其官网的“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变更 - 遗失补办,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等流程进行审核操作。
转出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涉及跨省情况):在涉及跨省的资质迁移时,转出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参与其中,需要对企业的资质转出出具同意意见并出具正式函件等操作,其出具的相关文件是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企业资质迁移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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