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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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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植物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植物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发布时间:为...
植物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发布时间: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负责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公开原则:负责审核、核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程序等在办公场所公开。
管理原则: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指出,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规定了食用油的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等内容。
供参考,本汇总不定期更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农业农村部决定对2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部规章予以废止。
农业农村部决定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4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2016年新《种子法》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如实行生产经营“两证”合一、下放育繁推一体化许可审批、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等。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主要农作物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生产所在地为非主要农作物,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主要农作物,生产者申请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生产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依法核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为深入推进现代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利益,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推动种业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种业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旨在深入推进种业知识产权的全链条全方位保护,切实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推动种业振兴和种业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维护种源安全和粮食安全。
农业农村部在京召开全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视频会,会上发布了2022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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