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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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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新能源汽车生产许可证办理一、新能源汽车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申请大致上有两个主要步骤:需要在当地县级发改委备案...
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申请大致上有两个主要步骤:
需要在当地县级发改委备案。备案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规划、投资预算、技术方案等,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合规性。
然后,在工信部申请并接受审查。工信部会对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通过公示才能获得生产资质。生产资质实际上归属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管理。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能力:申请人必须拥有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场所和设备,并能满足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要求。
技术创新和研发:作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确保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消费者的安全。
发改委“投资准入”条件:
所在省份应满足:
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
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汽车企业法人应满足:
已建立产品研发机构,拥有专业研发团队,具有纯电动汽车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经历和能力;整车控制系统、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轻量化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车身及底盘制造、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制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拥有纯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并得到授权或确认。
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有力,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企业近3年年均净资产与担保期内新建企业销售的产品金额相适应。
项目企业法人股东应满足:
股东在项目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
股东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
主要法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股权占比高于三分之一。
控股的现有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且不存在违规建设项目。
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
主要法人股东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汽车整车企业为主要法人股东的,其中燃油汽车企业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和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纯电动汽车企业上年度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主要法人股东的,上两个年度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或车用动力电池的配套装车量累计大于10万套。
设计研发企业、境外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为主要法人股东的,研发且拥有知识产权的纯电动汽车产品,上两个年度累计境内外市场销售并登记注册的数量大于3万辆纯电动乘用车或3000辆纯电动商用车,或上两个年度纯电动汽车产品累计销售额大于30亿元。
项目应满足:
建设内容包括:
纯电动汽车持续研发能力,在已有研发机构基础上,建立产品信息数据库,提升产品概念设计、试制试装、试验检测和整车运行状态监控等能力,研制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建设规模,纯电动乘用车不低于10万辆,纯电动商用车不低于5000辆。
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车用动力电池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和一致性保证能力。
纯电动汽车产品质量保障、市场销售、售后服务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
项目建成投产后,只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
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的文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法人资格或个体经营者身份:申请人需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是个体经营者,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义务。
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准备好企业或个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提交相关材料后,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符合相关要求。
环境评估:申请人需要进行新能源汽车生产环境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完善准入管理,有效保证准入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一致性,对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要求,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成为第13家获得独立新建纯电动生产资质的企业。
其项目建设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桐乡经济开发区,项目新建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电池包生产线、综合研发楼、试车跑道、办公楼、联合站房等建筑和公用辅助配套设施,新增相关生产工艺设备,项目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156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737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700万元,建设期利息3619万元。资金为:企业自筹68190万元,银行贷款47500万元。
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产品规划是从低端入手,逐渐提高。合众计划年产5万台纯电动乘用车,包括代号为EP10的年产 万台,EP10是A00级别微型电动车,续航里程在160-250公里之间。代号为EP20的年产 万台,EP20属于A级城市载客车,续航里程在220-300公里之间,而EP30年产1万台,属于MPV多功能车,续航里程在250公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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