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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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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广告文化许可证办理的基本要求广告文化许可证包含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许可证办理基本要求有所差异。以广告发布登记为例,根据《广告发...
广告文化许可证包含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许可证办理基本要求有所差异。以广告发布登记为例,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以下统称广告发布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法人资格方面: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这一要求确保了申请主体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进行广告发布业务的基本前提。
机构设置方面: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专门的广告业务机构有助于规范广告业务的运作流程,保证广告发布的专业性和合规性。
人员配备方面: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广告从业人员负责广告业务的具体操作,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审查人员则能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内容。
场所与设备方面: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合适的场所和设备是开展广告发布业务的物质基础,例如电视台需要有播放广告的设备和场地等。
申请
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般应在开展广告发布业务之前申请。例如,根据相关规定,应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向发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请。
受理与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材料齐备,符合要求,会予以受理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例如,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在审查过程中,会对申请单位是否具备广告发布的条件进行核实,包括法人资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场所设备等方面的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决定与公布
如果准予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准予登记后,广告发布单位就可以合法地开展广告发布业务。
如果不予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单位可以根据理由进行整改或者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注册与准备材料
例如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注册(如果适用)。
提交申请
受理与审批
相关部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等)会在规定的受理期限(一般为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如果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5日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13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决定公开与领证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没有自有网站的,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审批结果。
申请人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批准文书及许可证。
申请表类:《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是必须提交的材料,它是申请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达申请意愿并提供基本信息的重要表格。
媒体批准文件类
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是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合法运营的重要凭证,证明其具备开展广播电视业务包括广告发布的资格。
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这是报刊出版单位合法出版发行报刊并进行广告发布的依据。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用于证明申请单位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显示企业已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地位)等。
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证明广告业务机构的存在合法性以及其负责人的任命情况,有助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广告业务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情况。
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例如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以证明广告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广告审查人员对广告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
场所使用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场所)或者房产证(如果是自有场所)等,证明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
申请表:这是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基本表格,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申请的业务类型等重要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副本复印件用于证明企业的身份和经营范围。需要注意的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否则,需要先增项才能申请文网文。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用于确认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业务范围说明:详细说明企业从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具体范围,例如是游戏、动漫、音乐等具体的文化产品或服务的经营。
网站域名登记证明:证明企业拥有用于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网站域名,是企业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的重要标识。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公司章程复印件,反映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规则。
股权结构图及股东证明材料(股权要追溯到自然人并提交公司所有股权资本构成以及股权资本构成中不含外资的承诺书),用于明确企业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情况,特别是对于有外资限制的互联网文化经营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人员能力。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证明企业有开展业务的场所。
业务发展报告(这个是整个申请材料的核心内容。相当于一个专业的可行性研方案,要按要求认真完成所有内容,尤其要注意细节。各地区要求不太一致,),它能体现企业的业务发展规划、市场前景、盈利模式等重要信息。
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这一规定是广告发布登记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广告发布登记的主管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广告发布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广告发布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了办理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所需材料、登记的有效期限、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的变更登记要求、注销登记的情形以及延续登记的规定等内容。例如,规定了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制度,并且要按照广告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按时通过广告业统计系统填报《广告业统计报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广告经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广告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包括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求,对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在广告发布登记方面,广告发布单位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信息,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广告发布登记的行政许可行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许可行为,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规定了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许可证等相关规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确定了网络文化经营活动属于需要行政审批的项目,明确了相关行政许可的必要性。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
对互联网文化活动进行了定义,包括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和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
规定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重要依据。例如,规定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为实施机关,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等内容。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发 23号)和《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 627号):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如下放审批权限、改进审批流程等,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
问题:部分企业对自身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存在疑问,例如一些特殊组织形式的企业或者新成立的企业。
问题:不清楚如何配备符合要求的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
问题:申请材料准备不齐全。
问题:材料不符合规定格式。
问题:不清楚办理的具体部门或者办理流程的先后顺序。
问题:办理过程中遇到拖延或者不明确的答复。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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