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29 09:16:25
1970
内容摘要:岐山县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类型的种子生产经营,对注册资本有不同要求。例如,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
不同类型的种子生产经营,对注册资本有不同要求。例如,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这是为了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来开展种子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购买生产设备、进行研发、保证种子质量等方面的投入。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生产经营的,以及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农作物种子企业,在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基础上,才有资格申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这体现了对特定类型种子企业的规范和管理,这些企业往往在种子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需要满足更高的要求以保障种子行业的健康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支持种子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的种子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种子质量。虽然这不是直接的办理条件,但从侧面反映出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时,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工艺水平,以保证种子生产的质量和效率。如果企业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无法达到基本要求,可能无法满足种子生产经营的相关标准,从而影响许可证的申请。
但从整体的行政审批改革趋势来看,岐山县可能遵循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例如,岐山县行政审批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着力打造“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政务服务环境,通过落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即时办、帮办代办、特事特办等各种措施,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实现审批“无缝隙”、服务“不打烊”。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农业部种子局组织开发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管理系统,包括APP备案(手机终端)和PC备案(电脑终端),今后备案管理以网上备案为主,网下备案为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者可自行选择APP备案方式或PC备案方式进行备案,自主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备案提交等业务操作,确保网上备案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可不提交纸质材料。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备案者,可采取网下备案方式,备案者须向备案受理机关提交《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表》,并报送备案所需纸质材料,备案受理机关应代为录入网上备案信息。
仅变更生产信息而不变更经营信息的,只需变更副证相关信息,种子生产经营者提请农业相关部门,当场即可办理。这为企业在特定情况下的信息变更提供了便利,减少了不必要的手续和时间成本。
由于缺乏专门针对岐山县的明确材料要求,参考一般情况,可能需要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相关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明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等。这些材料是证明企业身份和合法性的基础。
种子相关
生产条件相关
质量控制相关
人员资质相关
环保相关
《种子法》是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它规范了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其配套规章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进行了细化规定,包括许可证的核发、变更、注销等具体管理办法,以及对不同类型种子企业的管理要求等。
从行政许可的角度来看,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遵循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例如,在办理过程中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核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核发,并要给予合理的解释。同时,岐山县在行政审批方面的相关规定也会影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如岐山县推行的“办事一次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诺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过程一次办结,这一政策也适用于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支持种子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的种子生产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种子质量。这体现了政府部门在种子生产经营行业中的引导和监管作用。同时,对于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相关政策法规也明确了处罚措施,如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等都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以维护种子行业的正常秩序。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生产经营的,以及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这表明对于一些重要类型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省级部门在许可证核发中起到关键作用,省级部门具有更高的管理和监督能力,能够对这些企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监管。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主要农作物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级部门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审核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初审工作,对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查,为省级部门的核发提供基础依据。同时,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中也起着重要作用,要确保分支机构、委托生产、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等四类备案主体全部依法完成备案。
上一篇:山西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下一篇:岩土勘察资质办理费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