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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9: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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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人防生产许可证申办流程人防生产许可证的申办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受理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提交申办材料。申办材...
人防生产许可证的申办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受理
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行政部门提交申办材料。申办材料通常包括防空地下室建设或易地建设申请表、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总平面图)《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由承担防空地下室设计的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包括:防空地下室总平面图、战时平面图、人防建筑设计说明等),第三方图审报告(该项只针对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符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材料(出具单位盖章)(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享受易地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交费凭证(该项只针对申请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民用建筑项目)、立项批复等。
行政部门的受理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自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收件单开具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建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人防工程建立标准审查不予受理通知书。时限:1个工作日完成。
审核
审核人员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审核标准包括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建立工程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人民防空工程建立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立管理规定(京防办发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63号)文件精神。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复审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第(3)条至第(5)条的,拟制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后转复审人员。时限:2个工作日完成。
复审
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第(3)条至第(5)条的,终止审核,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审定
民防局局长按照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告知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工作标准包括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对审定通过的,制作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通知申办人领取。对退回的终止件,制作人防工程建立标准审查材料补正通知书或者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必须将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对不予批准件,制作人防工程建立标准审查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必须将理由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力、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并将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审批工作完毕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时限:2个工作日完成(不计入办理时限)。
申办人防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应为非外资企业,具有中国国籍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证照齐备。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报的产品。
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总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等。
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控性。
企业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能够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企业的生产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申办人防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
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文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意外伤害保险。
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急救器材设备的购置发票、检测合格证明。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书。
立项批文(基本建设)两份。
初步设计会议纪要或者批复两份。
规划面积申报表。
总平面图蓝图一份。
土地出让合同或者选址意见书及划拨决定书两份。
、结构图纸(地上、地下、人防、非人防均含);(图纸一套,审核后归还)。
以上材料若是复印件,请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在申办人防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办材料应准备齐全、规范,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所交材料除图纸外均要求A4纸打印(建议中文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为12号字),每份加盖公章或法人(负责人)印章,按次序装订,一式一份。凡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负责人)印章。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卫生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自市卫生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市卫生局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目前暂未获取到具体的成功申办人防生产许可证的详细案例信息。但一般来说,成功申办需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准备材料,积极配合审批部门的审核工作,并确保自身条件符合申办要求。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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